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5〕114号
从化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上报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从报〔2025〕104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十一批次使用0.815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将你区太平镇高埔村新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81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815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二、使用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税等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