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从化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我区组织开展了2023年从化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工作,并对2009~2022年度的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监测。经合作社自主申报、镇(街)初审并推荐、我局复审、评定工作小组实地考评、名单公示等程序,现公布相关评定和监测结果如下:1.评定“广州市从化区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2家农民合作社为2023年从化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详见附件1);2.继续保留“广州市从化宝溪蔬菜专业合作社”等57家农民合作社的区级示范社资格(详见附件2);3.取消“广州市从化旭辉蔬菜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合作社的区级示范社资格(详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从化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名单.doc
附件2:保留从化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资格合作社名单.doc
附件3:取消从化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资格合作社名单.doc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刘海锋;联系电话:8797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