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一、办理对象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拟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请的区级社会公共管理部门。
二、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从化区区级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均可提出申请: 1. 拟开展定期、不定期或一次性调查活动; 2. 制发统计调查表和调查问卷;
三、所需材料
1 . 申请公函 (原件正本(收取)1份)
2 . 开展调查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 (原件正本(收取)1份)
3 . 审批申报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
4 . 统计调查制度应包含调查项目名称、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和指标解释 (原件正本(收取)1份)
*上述材料样板见附件《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所需材料样板》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把申请材料送至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受理;
3.审查,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办结,通过书面形式把审批结果反馈至申请人,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统计科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32号区发展和改革局6楼综合统计科
联系电话: 020-87936860
交通指引:2、4、5路公交车河堤广场站
不涉及收费
不涉及收费
投诉电话 020-87936860 投诉处理时限 5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二、十四条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1 关于申请开展XXXX统计调查项目的函.doc
2 开展调查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docx
3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报表.doc
4 XXXXX统计调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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