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场主体: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坚持从严审批机构,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目前我区营利性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现提醒您关注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请尽快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登记
在我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且已变更办学许可证许可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的,请尽快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登记(具体指引详见附件1)。
二、可线上公示清算组信息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
如你单位决定解散的,成立清算组后,可不用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而是直接登录广州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网址https://scjgj.gz.gov.cn/ywt/,以下简称一网通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清算组信息,并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具体指引详见附件2)。
三、可自行选择线上或者线下方式办理注册登记
为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度,目前我区已开通线上线下两种办理途径。你单位可直接到从化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服务窗口,或登陆一网通平台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登记。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0-87939897),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区注册登记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附件: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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