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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2012〕30号(印发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从府办〔2012〕30号(印发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05-03 02: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推进机制》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2012年从化市推进实施“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以下称“三重项目”)工作机制,保证“三重项目”顺利推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制订《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推进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息报告制度

(一)月度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工作,指定专人填报《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信息月报表》(见附表1),于每月3日前报送市发改局(重点项目督查办)。

市发改局(重点项目督查办)负责汇总《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信息月报表》,综合全市项目进展情况。

(二)季度报告

项目牵头责任部门负责信息季度报告工作,在系统、全面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每季度总结分析推进项目建设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的对策等,于季度首月3日前报送市发改局(重点项目督查办)。其中第二、第四季度分别为上半年、全年总结报告。

市发改局(重点项目督查办)汇总牵头责任部门报送的项目情况,结合全市“三重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析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和需要市政府出面协调的事项,综合上报市政府。其中第二、第四季度分别为上半年、全年总结报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市发改局(市重点项目督查办)统筹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协调信息报告的日常工作,督促牵头责任部门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牵头责任部门、项目单位切实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或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

2、加强协作指导。市发改局(市重点项目督查办)抓好对牵头责任部门、项目单位日常信息报告的指导,密切联系,相互支持配合,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加大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力度,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

3、加强人员培训。市发改局(市重点项目督查办)加大对信息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专项培训、现场辅导、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二、通报制度

(一)通报内容

1、项目建设和用地进度情况。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用地预审以及报批进度情况(附表2)。

2、项目规划进度情况。包括项目规划报批和审批情况(附表3)。

(二)通报主体和对象

由市重点项目督查办综合市发改局、国土房管局和规划局三个部门的审批情况及进度,予以通报。

通报对象为“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牵头责任部门、项目建设单位。

(三)工作程序

原则上每个季度通报一次,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

通报当月10日前,市发改局、国土房管局和规划局应将需要通报的项目情况交市重点项目督查办汇总。

三、协调制度

协调制度分为四个层次:部门联席会议、市领导协调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

(一)每季度由市发改局(市重点项目督查办)对项目在立项、规划、征地拆迁、环评、资金等环节的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收集梳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填报《2012年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排查表》(附表4),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难以协调解决的,提交市效能办牵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二)对部门联席会议仍难以协调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视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的实际需要,会同项目分管市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园区、项目建设单位等召开协调会,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

(三)市政府视情况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市领导协调会未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四)市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汇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由市发改局(市重点项目督查办)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报告。

 

         附表:1《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信息月报表》.doc

2《2012年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建设和用地进度情况表》.doc

3《2012年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规划报批进展情况表》.doc

4《2012年从化市“三个重大突破”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排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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