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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资源分局】关于《广州大津投资有限公司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区规划资源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19 10:3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关于《广州大津投资有限公司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广州大津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大津投资有限公司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方案》业经从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2次会议原则通过。现就广州大津投资有限公司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改造范围

  项目地块位于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南路150号,东临七星体育公园,西至河东南路,北临防火门厂,南至汽车配件厂。勘测定界案号20190101,用地总面积79615平方米(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宗地红线面积为准),土地权属主体为广州大津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权属证号为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2430号。已纳入标图建库范围用地面积79548.4平方米(图斑编号为44018400047、44018400049、44018400050、44018401554、44018402013、44018403135,以最终省标图建库系统为准)。

  二、改造方式

  该项目已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项目名称为:广州大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本项目广州大津投资有限公司旧厂房更新改造项目为同一项目地块。同意你单位将项目地块交由政府储备,按照“政府收储”的方式实施改造。

  三、规划控制要求

  项目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79615平方米,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148477.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其中: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4116.3平方米,容积率2.0-3.0,建筑面积72047.9平方米;商业金融业用地用地面积19107.4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面积76429.6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用地3401.3平方米;防护绿地10238平方米;道路用地22752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控制要求最终以规划资源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为准。

  四、补偿依据和标准

  你单位按以上批复内容与土地储备机构协商交地补偿事宜。该地块的补偿标准及补偿款计算按《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穗府办规〔2019〕5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执行。市场评估价按照《广州市公开出让土地市场价格评估宗地分配操作程序》(穗规房字〔2012〕9号)号规定,摇珠选取两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的平均值确定市场评估价。

  五、其他要求

  (一)如该地块涉及查封、抵押或者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由你单位负责在土地收回储备(签订收储协议)前解除查封、注销抵押登记或者征得抵押权人、土地实际使用人同意。

  (二)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至项目涉及的所有地块完成权属注销和储备前,项目地块不得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租赁。

  (三)你单位在办理供地、流转等手续前,应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四)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签订收地补偿协议,未按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认可的标准完成整宗土地移交工作的,本批复自动失效;原则上,批复失效后两年内该项目不得再次申请改造。

  此复。


  附件∶

  1:改造范围图.pdf

    2:改造规划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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