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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代建中心】广州市从化区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7-31 08:44

根据从发改投[2019]12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现对广州市从化区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从化区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87932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20-83292786,1312826279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东从化区鳌头镇旗杆墟府前路7号

四、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0610.5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23.7米,最大单体面积为3027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0米。包括新建粮食仓容28892吨,其中新增粮食仓容24052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建筑7座,新建2座房仓、1座平房仓。1栋应急储备仓和检验检测站综合楼(辅助用房和管理用房)、高压线入地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室外道路、消防水池等。

工程估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0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3821.4万元,设备采购费12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40.70万元,预备费为286.9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1设计部分:

2.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电气(含永久用电)、给水(含永久用水)、排水(含红线范围外接入井)、通风空调、消防、人防、智能化、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煤气、通信等专业设计和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及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

2.1.2主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1)负责总平面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场地分期建设规划等工作;

(2)派专人办理工程前期相应的报建、报批工作,报建和验收手续所需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应根据报建和验收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充,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完善有关资料。

(3)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指引要求,负责设计、设备选型、编制项目概预算;

(4)负责本项目建筑设备选型意见建议、技术要求及推荐品牌参考清单,并就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始前向招标人提供书面意见。设备选型设计工作不包括项目建成后生产运营的设备。

(5)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满足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和招标人的编制要求,并全过程对概算评审论证的工作进行配合;设计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工程量、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和价并按清单形式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中国、广东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

(6)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报批报建工作;

(7)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如供水、排水、供电);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承包人承担。专项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中,需承包人校核确认的部分由承包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并盖经授权的图纸审核专用章或公章;

(8)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相关工作包括且不限于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不含行政审批时间);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不含行政审批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1.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包括经批复的可研报告中建安工程所列的开项。

(1)负责完成从化区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建设工程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需根据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进行施工,据此控制各项成本支出,改进施工技术,合理调配和组织劳动力,合理选购运输材料和配件,以较低成本、较短工期和优等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3)负责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4)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根据设计结果实施地下工程。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现场七通一平,包括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及建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项目建成后生产运营的设备除外。

2.4综合管理部分

实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做好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5.2施工要求: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2.5.3安全文明目标:

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项目所有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2.6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项目建成后生产运营的设备采购部分(约1276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设备采购目录清单》。

3、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610.5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23.7米,最大单体面积为3027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0米。包括新建粮食仓容28892吨,其中新增粮食仓容24052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建筑7座,新建2座房仓、1座平房仓。1栋应急储备仓和检验检测站综合楼(辅助用房和管理用房)、高压线入地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室外道路、消防水池等。

4、招标控制价:3988.08万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66.68万元;

(2)施工费招标控制价:3821.4万元。

5、项目编号:JG2019-4008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时间、收标与信息录入及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8月1日00时00分至2019年8月22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收标与信息录入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22日10时00分至2019年8月22日11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8月22日11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12时00分

4、开标时间:2019年8月22日11时00分。

5、收标与信息录入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1开标室[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送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方能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②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③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④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费用

1、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招标文件给出的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按下浮率报价。结算时,以经批准的概算为基础,按投标下浮率下浮,按国家收费标准、合同约定的方法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核定为准。

2、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以招标文件给出的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本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根据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后,按投标下浮率、合同约定的方法,得出合同价格清单的单价及总价,作为计量和结算的依据,按实结算;建安工程费结算原则以合同约定为准,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核定为准。

3、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按照原有中标下浮率,按相关程序报批。

4、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设计费结算按合同约定。

十三、本项目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06831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体育馆区代建中心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咨询单位: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docx
附件2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docx
附件3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设备采购目录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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