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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实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352号)、《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6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项目管理规定,按照省、市商务部门指导意见,现对自2023年项目实施以来,未能按期有效实施建设的农产品流通加工建设项目、农产品电商与快递建设项目和启迪农业农产品仓储包装车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作调出项目库安排(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
联系电话:37508770
附件:2023年从化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调整清单.docx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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