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从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我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补助(第二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22年9月16日开始至2022年9月22日止。如有异议,径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
特此公示。
附件1:方式一:机械化碎秆还田+使用无人机喷施秸秆腐熟剂液体剂型补助明细表.doc
附件2:方式四:排秆+人工撒施秸秆腐熟剂粉剂型补助明细表.doc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邓彩联,联系方式:020-8791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