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办、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承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考核、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关工委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信访、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牵头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牵头开展本部门和受上级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和备案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投资发展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商引资政策;拟订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和完善全区产业项目规划和用地布局;负责编制招商推介资料;参与制定本区促进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对接上级招商部门,争取上级招商资源和项目信息支持;开展投资环境和资源的宣传推介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各单位的招商机构开展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全区重大招商活动;作为全区产业项目总入口,与意向投资者对接洽谈,组织开展项目选址,负责对产业项目准入把关,统筹落实产业项目准入各项会议机制、工作机制及工作部署,统筹建立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在谈在建重点项目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区已选址落户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加快供地、建设和投产。
(三)金融协调科
拟订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和金融服务,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参与建设金融信用体系,协助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投资公司、地方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与相关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商贸发展科
负责编报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商贸流通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商业网点发展布局规划, 综合协调和指导批发市场、购物中心等各类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及升级改造;参与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区住宿、餐饮业、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指导全区室内肉菜市场、批发市场建设布点工作;协调肉类、蔬菜等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参与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拍卖、旧货流通、汽车销售、老旧汽车更新(报废)、二手车流通等特种商贸行业的发展规划,依法监督管理相关特种行业;负责指导设立拍卖企业做好资料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行政管理;协调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和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
(五)外经贸管理和口岸科(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年度外贸进出口目标计划和年度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全区进出口及外商投资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外经贸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工作、研究和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发展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指导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拟订全区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性商务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依照权限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新材料)的建设、协调与考核工作;协调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国(境)外举办的展销会;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进国际品牌建设;负责口岸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及监督口岸相关单位工作;协调落实口岸规划、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有关工作;处理在口岸发生的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