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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7723785315W/2021-0002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4-30
名称: 中共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十二轮村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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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十二轮村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08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村级巡察组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小坑村等23个党(总)支部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8日,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在鳌头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通报对我镇的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传达了区主要领导有关指示精神。鳌头镇党委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被巡察村(社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五大方面17个问题细化成33项整改任务,提出82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目前3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含基本完成)28项,完成率84.85%,正在推进中5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具体成效

  (一)关于党性修养不高,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我镇已制定2021年支部学习计划和“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并发至各村(社区)支部,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的时间安排。二是检查学习笔记。对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核查发现鳌头社区、白兔村、汾水村、横岭村、龙角村、铺锦村、新兔村、中塘村、中心村部分干部存在已学习但没有学习笔记记录或缺失的情况,已督促支部作出情况说明;核查发现横坑村、民乐社区、龙潭社区存在代抄代写的情况,已督促存在代抄问题的干部作出深刻检讨。三是制定完善指引。镇制定了《党员电教化教育与远程教育学习登记册》填写指引,并印发各村(社区)支部进行学习,规范了登记册的填写。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镇组织委员对被巡察村(社区)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各支部加强理论学习和学习笔记的记录。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我镇制定了《关于召开第十二轮村级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印发到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原因进行剖析,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规章制度学习。23个被巡察村(社区)召开了村“两委”会议,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生活会的制度的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学习《鳌头镇“四议两公开”制度》、鳌头镇财经管理的相关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落实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三是组成督导组检查与指导。2021年3月16至18日,党建工作办公室组成的5个督导组,对各村党组织生活、“四议两公开”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四是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制定了《鳌头镇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基层党建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并对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对支部设置不完整、组织生活落实不规范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五是开展提醒谈话。镇组织委员对被巡察村(社区)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二是以学习促规范。我镇转发《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从化区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通知》,各村(社区)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程序关。三是开展提醒谈话。镇组织委员对被巡察村(社区)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各支部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学习和把关,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

  (四)关于党建工作资料不规范、缺失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学习促规范。各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学习《鳌头镇村级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试行)》、“三会一课”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村级党建台账。二是以指引促规范。镇制定了《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指引》,各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学习填写指引,进一步规范工作手册的填写和使用。三是组成督导组检查与指导。2021年3月16-18日,党建工作办公室组成的5个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党组织生活、“四议两公开”等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镇组织委员对被巡察村(社区)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各支部加强党建档案归档要求的学习,规范党建档案管理,防止再次发生党建工作资料缺失等问题。

  (五)关于党组织工作会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学习促规范。23个被巡察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等,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干部对党建业务知识的掌握,规范党建工作。二是以指引促规范。镇制定《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指引》并印发各村(社区),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学习填写指引,规范手册填写,杜绝记录混乱的现象发生。三是组成督导组检查与指导。2021年3月16-18日,党建工作办公室组成的5个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党组织生活、“四议两公开”等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镇组织委员对被巡察村(社区)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各支部加强支部手册的填写规范,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进行记录,防止错记、漏记、记录混乱的现象发生。

  (六)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进度。对各村(社区)党费收缴工作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我镇2014年-2016年党费都是按年度收缴,2017年11月后,鳌头镇党委办公室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之后一直按照月收缴党费。二是以学习促规范。各被巡察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提高村(社区)干部业务水平,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三是开展提醒谈话。镇组织委员对被巡察村(社区)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各支部加强党费收缴的文件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收缴党费。

  (七)关于党组织架构不完整,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鳌头镇制定《关于召开第十二轮村级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印发到被巡察的村(社区)党(总)支部,23个被巡察村(社区)分别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原因进行剖析,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选优配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强配齐村(社区)“两委”班子队伍,并明确责任分工。三是12个被巡察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学习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四是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镇制定了《鳌头镇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基层党建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并对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对支部设置不完整、组织生活落实不规范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五是开展提醒谈话。镇组织委员对被巡察村(社区)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各支部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抓好支部班子建设。

  (八)关于担当意识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当前,《2021年度鳌头镇”五好“村(社区)考核方案》已通过镇党委会审议,现呈批印发方案至各村(社区),将村(社区)干部遵守党纪国法情况纳入今年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抓以案治本警示教育。积极督促我镇党员开展“随身微教育”,2021年以来,在“微社区鳌头e家通”通报违纪案例3起,强化了对党员的日常教育。2021年4月29日,在全体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了2020年鳌头镇违纪案例,进一步抓实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工作。三是加强非法采矿警示宣传并严厉打击。发放《从化区打击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宣传手册》800多份,及通过短视频和树立警示牌等方式大力宣传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采矿、越界开采、破坏性采矿、违法转让矿产资源等行为。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震慑非法采矿违法行为。

  (九)关于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纪律教育主题党日。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开展纪律教育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提高党员党性教育。二是加快核查进度。对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违规发放党员补贴的坚决予以清退,目前,被巡察村(社区)23个党(总)支部已全部完成清退工作,完成进度100%。2018年5月后暂未发现有违规发放党员补贴的问题。三是开展提醒谈话。镇组织委员对被巡察村(社区)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提出要求各支部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加强党员管理。

  (十)关于抓早抓小力度不够,党员甚至党组织负责人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3个被巡察村(社区)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整改。二是抓以案治本警示教育。镇纪委整理了2020年鳌头镇违纪案例,村书记及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本村党员违纪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2021年4月29日,在全体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了2020年鳌头镇违纪案例,进一步抓实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工作。三是开展提醒谈话。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村(社区)干部、党员开展提醒谈话129人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四是加快排查核查工作。镇纪委正在积极与区纪委进行对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作下一步处理。五是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积极督促我镇党员开展“随身微教育”,2021年以来,在“微社区鳌头e家通”通报违纪案例3起,强化了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六是纳入考核重要内容。《2021年度鳌头镇”五好“村(社区)考核方案》已通过镇党委会审议,现呈批印发方案至各村(社区),将村(社区)干部遵守党纪国法情况纳入今年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十一)关于违规发放村干部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违规发放补贴情况。经核查:共有22个村(社区)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其中16个村(社区)涉及违规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截至2021年4月30日,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率94%。二是加强对村发放补贴支出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鳌头镇村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鳌头镇社区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的通知》(从鳌府﹝2019﹞5号),杜绝村自行设定依据发放补贴等违规行为。镇财政所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月14日组织财监中心记账员和各村书记、主任、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财经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提醒谈话。财政办分管领导对22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和财务人员共44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二)关于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进度。经核查:8个村(社区)存在报销烟酒的情况,截至2021年4月30日,已完成清退率81%;1个社区2016年使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已完成清退率100%;8个村(社区)存在报销燃油费的情况,已完成清退率100%。部分为各村征地工作产生的燃油费,符合相关文件使用规定。二是提高党员干部法纪意识。镇纪委整理了2020年鳌头镇违纪案例,包片片长、村书记及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本村党员违纪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三是以学习促规范。2021年3月19日,在镇小礼堂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学习《鳌头镇村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鳌头镇社区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各村(社区),加强对村财务支出的监督管理,规范村级财经管理工作。四是召开镇级宣讲会议。2020年12月31日召开纪律宣讲会,镇党委书记在会上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五是强化作风建设。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四风通报村(社区)干部4人次,强化作风建设。六是开展提醒谈话。财政所分管领导对16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和财务人员共32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三)关于公款吃喝,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进度。我镇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应退金额已完成清退率100%。二是以学习促规范。2021年3月19日,在镇小礼堂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学习《鳌头镇村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鳌头镇社区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各村(社区),规范村级财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三是以培训提水平。鳌头镇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财经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四是以会议、短信形式双警醒。不定期向全体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全体镇村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1年4月29日召开鳌头镇2021年关于节日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精神的工作部署会议,强调节日期间的纪律,通报市、区、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深化作风建设。五是开展提醒谈话。镇财政所分管领导对14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和财务人员共28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进度。我镇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相关情况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部分涉及资金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二是以学习促规范。2021年3月19日,在镇小礼堂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学习《鳌头镇村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鳌头镇社区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各村(社区),规范村级财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三是以培训提水平。鳌头镇分别于2020年10月16日、2021年1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财经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开展提醒谈话。镇财政所分管领导对7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和财务人员共14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进度。我镇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一个社区购置固定资产花费附有收支情况明细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未有三资交易平台管理租赁合同前,大部分合同是由村委和村民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签订的租金和年限等情况。二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严格执行《从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定期进行清产核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现已完成全镇61个经济联合社,941个经济合作社的资产清查核资工作,登记造册1002个(含自然村),完成约600份合同补录工作。2021年1-4月,鳌头镇“三资”交易平台累计交易15宗,交易总标的167.46万元。三是以培训提水平。鳌头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广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十六)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进度。我镇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村(社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核查,问题属实,现对相关情况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二是以完善制度促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结合我镇实施,2020年3月23日印发《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从鳌府〔2020〕1号),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把关、验收把关等程序、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管理。2019年4月19日印发《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鳌头镇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鳌头镇社区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的通知》(从鳌府〔2019〕5号),2021年1月27日印发《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村(社区)财经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三是以学习促规范。2020年11月18日组织全镇镇干部及村(社区)进行学习《鳌头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学习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2021年3月19日在镇小礼堂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学习《鳌头镇村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鳌头镇社区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各村(社区),加强对村财务支出的监督管理,规范村级财经管理工作;2021年4月29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四是下一步将相关情况移交镇纪检监察办进行调查处理。

  (十七)关于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核查进度。一是加快核查进度。我镇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目前存在违规发放扶贫资金的,已完成清退率94.2%,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工作。二是以学习促规范。2021年3月19日,在镇小礼堂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学习《鳌头镇村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鳌头镇社区集体经济财经管理制度》,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各村(社区),规范村级财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三是以培训提水平。鳌头镇分别于2020年4月9日、4月17日、5月20日、10月16日以及2021年1月14日五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财经制度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召开专题会议。2021年2月1日,镇扶贫办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加快落实第十七方面问题整改工作。

  二、下阶段持续推进整改,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一)学深悟透,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坚持整改尺度不放松,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时刻把抓党建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限,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坚决持续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全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见效。

  (五)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全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鳌头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勇当排头兵,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