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从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指标竞价工作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从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指标竞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和《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经营权基本情况
(一)数量
从化区66个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经营权(具体分布详见《从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规划》)。
(二)取得方式
通过线上公开竞价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三)经营权期限
经营权期限实行4年制(分两期,分别为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2027年7月至2029年6月),到期自动失效。
(四)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竞价。
2.竞价人(单位)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人员类型:主要负责人)。竞价人(单位)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持证人需为法定代表人、厂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
3.竞价单位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同时参与竞价。
4.同一竞价人(单位)可参与多个布点经营权的竞价,但最多只能竞价成功一个布点的经营权,且一旦竞价成功,将不再参与其他布点经营权的竞价。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布点经营权的竞价。
5.自2022年7月1日起竞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没有刑事处罚记录。
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竞价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竞价保留底价评估
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定,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指标公开竞价保留底价进行评估,确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公开竞价起拍价和保证金。
(二)竞价资格确认及公开竞价
1.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暂行办法》及《广州市从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本次公开竞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通过线上平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竞价人(单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价资格。竞价人(单位)根据要求将竞价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开渠道参与竞价,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3.确定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竞价人(单位)通过线下或在线结清成交价款的方式一次性缴付全部成交价款。如果竞价人(单位)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违约行为,取消其竞拍资格,竞价保证金本金和利息不予退还。
4.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人(单位),在竞价工作(所有竞价指标)完成后,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支付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竞价所得款纳入地方财政收入。
(三)流拍标的处理
经营权指标首次公开竞价流拍后,将按评估价重新挂牌转让。
三、退出机制
(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到期后自动失效。
(二)因国家征收等政策调整原因导致不能在原址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权人(单位)可变更经营地址,所变更的经营地址应在原布点片区范围内,且新经营地址应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等法律法规要求。因变更经营场地所产生的费用由经营权人(单位)自行承担。
(三)因经营权人(单位)自身原因放弃经营的,剩余年限经营权竞价款不予退还。
(四)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过程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180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吊销经营许可,经营权限终止,相应剩余年限经营权竞价款不予退还。
(五)被依法撤销、注销或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权限终止,已缴纳的剩余年限经营权竞价款不予退还。
(六)申请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的,或申请人(单位)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经营许可,经营权限终止,相应剩余年限经营权竞价款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获得经营权的人员(单位)的经营权资质不得出租、出借、转让。
(二)竞价工作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竞价人(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将严格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具体程序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5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