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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委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穗从劳人仲案〔2024〕653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05 09:13

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委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美甜):

  本委受理朱伯辉、黄柱明、朱群开、陈嘉俊、陈志辉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穗从劳人仲案〔2024〕653号),申请人朱伯辉、黄柱明、朱群开、陈嘉俊、陈志辉请求:确认已故劳动者黄翠英与被申请人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6月5日存在劳动关系。

  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4时15分在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二楼从化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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