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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退款通知书网上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21 11:06

黄浩文男士(身份证号:440184xxxxxxx0618):

  您好!您2021年9月满十八岁当月仍享受工伤供养亲属待遇,且存在养老缴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在多领待遇后,应停止领取并退回多领取的待遇,须退回您于2021年9月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共2027.16元。

  我中心于2024年3月7日通过EMS向您发出《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退款通知书》(从社保退字〔2024〕9号),3月14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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