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麦田娱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嘉敏):
本委受理彭绮倩、银恒、欧阳钜湛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穗从劳人仲案〔2024〕99-101号),申请人彭绮倩仲裁请求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工资15400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年休假工资3300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3000元;申请人银恒仲裁请求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工资16800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13日至2023年4月28日带薪年休假工资3600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6000元;申请人欧阳钜湛仲裁请求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工资15400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年休假工资3300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3000元;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支付工资的违约金4620元。
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二楼从化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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