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执行公开

【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久盈工艺有限公司](穗从劳人仲案〔2023〕1017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05 14:30

公  告

广州久盈工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安定):

  本委受理张雪花诉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穗从劳人仲案〔2023〕1017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穗从劳人仲案〔2023〕1017号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0年10月至2023年1月存在劳动关系;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