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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从化区英才幼儿园(法定代表人:黄诗艺):
本委受理朱月玲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从劳人仲案〔2026〕1238号),申请人朱月玲请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1235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克扣或拖欠工资12494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8741元;4、其他:经济补偿金(因单位停办,关闭终止劳动关系)。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0月10日下午14时15分在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南路43号二楼仲裁庭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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