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从化区英才幼儿园(法定代表人:黄诗艺):
本委受理谭敏华(1239号)、黄兰英(1250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从劳人仲案〔2026〕1239号、1250号),申请人谭敏华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克扣或拖欠工资10114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加班工资57538.8元;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0684元;5、其他: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6、其他:每年带薪年假5天共金额1149.318元;申请人黄兰英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0年8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克扣或拖欠工资6266元;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0年8月23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加班工资89100元;4、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97123元;5、其他:每年带薪年假5天共金额1440.46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0月10日下午16时15分在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南路43号二楼仲裁庭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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