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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上海辰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宏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韶关市瑞宝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穗从劳人仲案〔2026〕1062号)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7-15 15:38

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上海辰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宁可)、深圳市正宏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宝泉)、韶关市瑞宝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力):

  本委受理袁国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从劳人仲案〔2026〕1062号),申请人袁国华请求:1、请求确认六名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自2013年9月28日至2026年4月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裁决六名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工资金额7554.72元。

  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在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二楼从化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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