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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网上送达公告(穗从社保催字〔2026〕10号)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0

李耀威(身份证号:4401841xxxxxxxx3018):

  您好!在2022年10月,由我中心向您按月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共计4个月。经调查核实,您重复领取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的失业保险待遇11301.4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五条和《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您需退回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11301.44元。

  我中心于2026年4月28日通过EMS向您发出《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从社保催字〔2026〕10号),2026年4月30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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