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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发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宇):
本委受理朱勇、邓团结、周奕塘等10人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穗从劳人仲案(集)〔2026〕(1015-1024)号),申请人朱勇请求:1、2025年10月11月工资金额16382.67元;2、经济补偿金额238383.1元;申请人邓团结请求:1、2025年10月11月工资金额5381.4元;2、经济补偿金额118974.1元;申请人周奕塘请求:1、2025年10月11月工资金额10651.64元;2、经济补偿金额44641.4元等。
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二楼从化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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