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花舞亿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辉)、广州茂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司徒翠珍):
本委受理徐少华、邝业龙、邝志坚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穗从劳人仲案〔2026〕957号-959号),申请人徐少华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7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克扣或拖欠工资42347.02元。申请人邝业龙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6年5月2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克扣或拖欠工资33040元;3、其他:社保,公积金一年多没购。申请人邝志坚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克扣或拖欠工资44896.22元。
因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7月27日上午9时15分在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二楼从化区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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