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郭丹女士(身份证号:232302XXXXXXXX1327):
您好!从2021年09月起,由我中心向您按月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经调查您就业期间领取2022年01月至2022年02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您须将多领取的2070元待遇退回到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EMS向您发出《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退款通知书》(从社保退字〔2024〕100号),2024年12月19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从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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