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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从化区高技术产业园润桃商行](穗从劳人仲案〔2025〕15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23 16:23

公  告

陈鑫:

  本委受理你诉广州市从化区高技术产业园润桃商行劳动人事争议案(穗从劳人仲案〔2025〕15号)已依法作出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

  一、按申请人陈鑫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陈鑫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二、按被申请人广州市从化区高技术产业园润桃商行缺席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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