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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3·23”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13 11:39

  2021年3月23日1时16分许,位于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工业南路6号的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烧毁生产设备和溶剂一批,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1.4万元。

  经区政府批准,由区安委办组织各有关单位成立广州市从化区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3·23”火灾事故调查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3月23日凌晨1时许,广州市雨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田公司”)的值班保安吕青天按规定对厂区进行巡查,发现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利公司”)承租的车间冒黑烟,吕青天当即打电话向值班领导黄华青(雨田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兼保安队长)报告情况,随后通知在厂区的应急队伍约十几人到现场。黄华青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发现火势比较大,于是叫吕青天马上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将车间外面的总电源关掉,组织应急队伍灭火。大约10分钟后,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处置,现场火势于2时41分基本被控制,3时12分现场明火被扑灭,4时3分现场处置完毕。明火扑灭后,雨田公司、建利公司相关人员用沙包堵截事故废水,但车间北侧靠近路边处有部分事故废水流出。

  (二)灭火救援情况

  2021年3月23日1时26分,区消防救援大队119指挥中心接到市119调度指挥中心调度称,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工业南路一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先后调度街口街、江埔街、温泉镇3个消防站,鳌头镇、明珠工业园、温泉镇3个专职消防队共15台消防救援车辆和一台指挥车辆前往现场,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领导带队到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区消防救援大队街口消防站于1时28分出动,赶到现场时间为1时42分,现场火势于2时41分基本被控制,3时12分时候现场明火被扑灭,4时3分现场处置完毕。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方法,阻止火势向西侧广州市雨田实业有限公司蔓延,由于燃烧物为可燃液体,为防止次生灾害,扑救火灾过程中使用环保型合成泡沫灭火剂(S-6%型)约9吨,用水量约75吨。此次火灾从接警到明火被扑灭辖区专职消防队及消防站能够协同作战,第一时间控制火势向西侧及南侧雨田公司蔓延,确保雨田公司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的安全,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环境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城郊街道办和街口街道办等部门迅速响应。及时赶往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第一时间督促开发区管委会、涉事企业等相关单位采取应急处理,关停雨水管道,采用沙包、气囊等进行堵截,有效防止事故废水进一步通过雨水管道外排环境。

  2.要求明珠污水处理厂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加大曝气量、投放消泡剂、加大排泥力度以及组织清理生产线浮渣、浮泥等一系列及时有效的调控措施,消除事故废水对生产线造成的影响,事故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严格按照《从化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手册》展开应对处置工作:一是根据河道污染物扩散情况,立即在涉事水域的石合桥断面等多点位以无纺布加竹竿或隔离浮条等形式设置临时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向下游扩散;二是在设置拦截措施水域向水体投放吸附材料和絮凝剂,快速有效降低水体污染物浓度,并及时回收吸附材料;三是对事发点下游各断面水质开展加密监测;四是密切跟踪河道污染物峰团扩散情况,根据污染物峰团位置,在涉事水域的艾米小镇前渡槽断面、云岭湖坝断面等点位投放絮凝剂,快速降低污染物浓度,改善水环境质量。

  4.邀请省市权威部门专家前来现场及远程在线指导,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专业人员提出指导意见,共同会商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污染物峰团扩散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5.区环境监理二所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联合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组成监测实验室,科学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及时监测河道受影响动态情况:一是科学设置监测断面。在主要污染河道及下游断面前后调整布设了十八个监测点位,为应急处置及时提供有效依据;二是动态调整监测频次。结合污染物锋团移动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监测频次;三是充分调动多方力量。联动镇街及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等,24小时不间断进行采样分析,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合理运用多种监测形式。采用现场快速检测与实验室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实时掌握污染峰团移动状况,并利用事故点下游流溪河山庄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实时在线数据,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五是委托毒性检测。由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对水体进行毒性监测,结果显示毒性未检出,为后续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指导。

  本次事件响应及处置共出动现场处置人员250人次、采样人员1745人次、应急监测车945车次,采集样品1085个,出具有效监测数据1402个。“3·23”火灾事故次生环境问题得到妥善处置,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保障了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同时,舆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对当地群众造成恐慌等不良影响。

  二、事故的相关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单位概况

  建利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工业南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7673702U;住所: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工业南路6号;事发时法定代表人:杨迪,

  2021年6月25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军明;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04月16日;营业期限:2009年04月1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共有工作人员4人;已办理相关安评、环评等生产经营许可手续;其于2018年9月向雨田公司承租生产车间,承租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于2019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洗涤剂,年产量400吨;主要使用的原材料有硅油、乳化剂、甘油,使用量为:硅油80吨/年,乳化剂8吨/年,甘油50吨/年;起火建筑为1栋生产车间,属丙类车间,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层,建筑面积692.96平方米。

  2、主要燃烧物

  亲油表面活性剂T05(聚乙氧基化脂肪醇),亲油表面活性剂T07(聚乙氧基化脂肪醇),亲水甘油(丙丁醇),亲水硅油(FSH-276)(含有氨基聚醚改性聚硅氧烷≥55%,乙二醇丁醚≤10%),辅材料为水。以上原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均为丙类。

  事发时车间内有洗涤剂约3吨、硅油约3吨、异丙醇约0.4吨(混于硅油内)、丁醚约0.18吨(混于硅油内)、表面活性剂(to5和to7)约0.4吨,已燃烧殆尽。

  3、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设备状态

1

乳化釜

3000L

1

正常

2

乳化釜

1000L

1

正常

3

乳化釜

3600L

1

正常

4

反应釜

1000L

2

正常

5

反应釜

3000L

1

正常

6

混合釜

5000L

1

正常

7

乳化锅

800L

2

正常

  4、生产工艺情况:

  (1)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片1.png

        说明:建利公司外购已生产好的表面活性剂T05、表面活性剂T07、甘油、亲水硅油,通过加水搅拌生成洗涤液,生产设备均为密闭设备,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整个生产过程为常温常压。

  (二)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经核定,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元整(¥214000.00)。

  三、事故原因分析

  经查,事发前一天,建利公司车间的3吨乳化釜里装有2吨左右的洗涤剂半成品,为了避免半成品凝固,部分设备仍在运行,建利公司员工下班后没有断开电源总闸,事发车间未按照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电气线路维护、检测不到位,未做好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杨迪作为建利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严格督促、检查生产车间的电源总闸断开,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四、事故性质

  (一)起火原因

  认定本次事故为建利公司未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引起的火灾事故。

  (二)环境影响问题

  认定本次环境问题为建利公司火灾事故在灭火期间有部分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管流入附近河道,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杨迪,作为建利公司事发时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严格督促、检查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未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安委办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警示。

  (二)代军明,作为建利公司事发后新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建利公司今后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关键作用,建议由区安委办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警示。

  (三)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属地监管机构,对建利公司情况掌握不全面,未督促建利公司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议由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其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区安委办。

  六、本次事故及其次生的环境问题教训

  (一)建利公司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建利公司未按照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电气线路维护、检测不到位,消防安全基础薄弱;事发前建利公司未将乳化釜中的半成品倒出,设备保持运行状态,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未排查事故隐患;车间无值班值守人员,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履职不到位,导致火灾发生。

  (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滞后。一是区环境监理二所的人员和采样、分析能力不足,技术人员数量不够。二是缺少应急快速监测设备,目前只能以国标方法对各项污染物含量进行分析,耗时较长。三是区环境监理二所实验室通风排毒设备不足,导致不能承接大量样品同时开展实验分析的任务。

  (三)环境应急物资及专家力量匮乏。本次事故可在辖区内调用的环境应急物资不多,跨区调用时间过长;专家聘用经费未纳入年度预算,没有固定的专家技术团队,临时聘用专家达不到及时高效要求。

  七、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利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项事故隐患,落实隐患的闭环治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必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出台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框架;对设施设备开展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本次事故教训,全面提升企业消防安全水平。

  (二)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园区)要督促辖区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评估、隐患整改、设施维保、电气检测、油烟道清洗、人员培训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管理机制,增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对消防安全隐患整突出的单位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三)强化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一是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立从化区化学品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增强应对类似事件的专业性;二是各单位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配合、应急处置的协作联动;三是加强镇(街、园区)应急处置和应急采样能力培训,减少或阻止后续污染物扩散造成的环境风险;四是发挥各镇(街、园区)污水处理厂、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处理突发事故产生的废水、废弃物等污染物的作用等。

  (四)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完善实验室建设,增加监测能力的投入,提升应急响应监测能力,增设现场红外测油仪等仪器设备。二是培育和补充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素质,补充必要的环境监测专业人才,加大基层环保专职人员技能培训。三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融合实验室资源,建立有效的监测网络。

  (五)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强化环境应急储备物资经费和年度预算,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增设环境应急物资品目,区生态环境分局购买技术服务实现专家协议储备。二是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化力量参与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对于短期内急需的工程机械装备,可通过社会化方式储备。

  (六)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推动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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