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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办函〔2018)1283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从化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30 03: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从化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2018年从化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8年我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总目标,坚持“高位推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对照国家、省的创建标准及评价细则,以及我区创建工作方案和补充方案,及时查缺补漏,总结亮点经验,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宣传氛围,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加强源头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流溪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科工商信局、水务局、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园区、林场)配合)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进一步整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做好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前期技术准备和工作安排。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现限制使用农药可溯源管理。以龙头养殖企业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工作以及农药产品、肥料产品的抽检力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区建设。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区农业局负责)

三、强化风险隐患防控

按照广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落实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任务,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区卫计局牵头,区发改局、农业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组织开展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区农业局负责)

加强粮食流通质量监管监测。开展本地收购粮食、储备粮出入库粮油、市场“放心粮油”产品抽样检测、重要节日应急粮油质量监测。建设粮食质量监测档案。(区发改局负责)

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学校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确保食品检验量达到1批次每千人常住人口(其中食用农产品检验量不低于240批)。对抽检不合格产品100%进行核查处置。在全区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天天快检,检测结果现场公布,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重要节点食品安全。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食品评价性监测。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推进行政处罚结果依法公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制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农业局、卫计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加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监测力度。(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

加强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控。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做好风险预警。(从化海关负责)

四、聚焦突出问题整治

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区农业局、环保局分工负责)

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产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盐、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开展酒类、茶叶、保健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加强小作坊治理和集中加工区规范化建设。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区教育局、文广新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加强“长者饭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分工负责)

五、严惩食品违法犯罪

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等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重点严厉打击私宰生猪、食品“非法添加”、食品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农业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区公安分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检察院分工负责)

针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工作要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公安分局、农业局配合)

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从化海关负责)

实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建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法院配合)

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大力实施食品安全、粮食安全等“十三五”规划。(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开展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落实基层执法办案装备标准,力争基层执法基本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5%以上。加快培养和优化专业化职业检查员队伍,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区公安分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区农业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推进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运用,实施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实现本地生产的食品可溯、可查、可控。按照广州市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市级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子系统和节点建设并进行试运行,实现全市第一批认定节点企业50%的覆盖率。(区科工商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稳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区发改局、科工商信局、城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落实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各镇街(园区、林场)分工负责)

推动基础条件好、科研积极性高的食品监管技术支撑机构与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合作建立研究中心,建设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区级检验检测机构、镇街快检室硬件设施建设,强化检验检测人员素质培训,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区科工商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化海关分工负责)

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效衔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试点工作。(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区发改局负责)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及其他食用农产品。完善网络订餐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化管理,鼓励“明厨亮灶”“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强化市场自检、执法抽检和专业机构驻场抽检相结合的抽检模式,推广蔬菜、肉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全过程溯源系统。持续开展无证食品经营整治,全面实施小餐饮“承诺制”,有效减少无证餐饮存量。(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区教育局、文广新局、人社局分工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鼓励学校食堂实行“网络厨房”,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主要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每年的培训不少于40小时。(区教育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健全食品、农产品“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区发改局、科工商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八、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检验检疫制度。(区农业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分工负责)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区发改局负责)

落实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区发改局、科工商信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分工负责)

推动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明厨亮灶”和食品质量安全示范街建设,全区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施“明厨亮灶”,建成1条以上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量化提级改造,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和800人以上大型集体食堂基本达到良好(B级)以上,其中A级(优秀)比例不低于25%。加强特殊行业(机构)食堂管理,建立托养机构、工地、医院、农业基地、园区食堂档案,鼓励引入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企业供餐。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幼托机构食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农村民俗集体聚餐管理,严格落实举办者报告备案和驻点监管制度。深入开展放心肉菜超市活动,至少创建1家以上“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鼓励商超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食用农产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加快建设食品冷链物流体系,启动食品冷库及物流配送冷链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促进装车、运输、卸货、存储各环节无缝衔接。(区发改局、科工商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以下简称“三同”工程),加强“三同”企业监管。(从化海关负责)

九、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加强媒体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分局分工负责)

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区农业局负责)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增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区教育局负责)

打造宣传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开展“你送我检”、食品安全科普游、科普大讲堂、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宣传食品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搭建信息沟通和交流平台,引导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投诉举报办理结果查实率。(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分工负责)

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区科工商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工负责)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区食安办、各镇街(园区、林场)分工负责)

组织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

组织实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发挥“指挥棒”作用。(区发改局牵头负责)

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工作,实施营养计划重大行动。(区卫计局牵头,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做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衔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区科工商信局配合)

落实市、区食品生产经营事权划分。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区纪委监委负责)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8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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