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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1 16:50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97888公顷,涉及鳌头镇、城郊街道、江埔街道、街口街道、良口镇、吕田镇、太平镇、温泉镇。具体面积和分布范围见附表及附图。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附表

  广州市从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鳌头镇

9956.49

349.90

城郊街道

2702.82

129.60

江埔街道

2869.12

102.60

街口街道

89.47

54.80

良口镇

39060.27

528.90

吕田镇

29250.92

388.90

太平镇

5368.78

208.90

温泉镇

8590.13

210.90

合计

97888.00

1974.50

  附图

  广州市从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广州市从化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png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5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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