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0 09:58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主体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1 | 水利、水务工程管理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事项检查 | 5%以上 | 每年至少一次 |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水利工程建设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
2 | 对水利工程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 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事项检查 | 5%以上 | 每年至少一次 |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3 | 水利管理检查 | 对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实施情况) | 行政许可相对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5%以上 | 每年至少一次 |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4 | 水资源管理检查 | 对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取水户实施取水许可情况) | 行政许可相对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5%以上 | 每年至少一次 |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 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说明:1、纳入市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将不再作为部门单独抽查任务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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