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24-05-11 10:51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中文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对象 | 抽查主体 | 抽查方式 |
1 | 对从事林业和园林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林业类) | (一)现有条件是否符合野生动物许可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有效期等从事野生动物相关活动;(三)野生动物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十八、十九条。 | 5%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2 | 对从事林业和园林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被许可人是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规范开展使用林地相关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 5%以上 | 每年至少一次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3 | 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 (一)建设单位的技术审查是否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2018〕12号)的相关要求。(二)设计单位提交的图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要求。 (三)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8〕643号)的相关规定 | 按上一年度该事项审批并施工完成的建设项目的1%检查 | 按上一年度该事项审批并施工完成的建设项目的1%检查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4 | 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对被许可人临时占用绿地情况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1%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5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 (一)现有条件是否符合植物检疫许可的有关规定;(二)确认植物及植物产品是否带有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或者检疫要求中提出的危险性森林病、虫;(三)植物检疫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62.5% | 每年至少1次 | 经营应施检疫植物的企业和个人(越秀、海珠、荔湾区在检疫平台办证的企业和个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6 | 行政检查 | 对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 对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 《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 1%以上 | 每年至少一次 | 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7 | 行政检查 |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 | 1%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8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一)现有条件是否符合野生植物许可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有效期等从事野生植物相关活动;(三)野生植物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10%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9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一)现有条件是否符合野生动物许可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有效期等从事野生动物相关活动;(三)野生动物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四)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5%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10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 (一)被许可人是否按照核准的方案进行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二)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否存在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等情况;(三)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是否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19〕22号)。 | 按该事项核准数量的5%检查 | 按该事项核准数量的5%检查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11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审批 | 被许可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管理规定从事相关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按该事项审批数量的5%检查 | 按该事项审批数量的5%检查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12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 被许可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益林采伐管理规定开展公益林采伐相关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5%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13 | 对从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 | (一)被许可人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二)被许可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自检制度执行情况;(三)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林草种子质量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按该事项核发、审核数量的5%检查 | 按该事项核发、审核数量的5%检查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14 | 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 (一)被许可人迁移树木后,树木的成活情况;(二)被许可人经批准砍伐树木和树木迁移后一年内未成活补植相应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 1%以上 | 每年至少1次 | 行政相对人 |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 现场检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