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管理公开

【区卫健局】2023年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7 09:23
序号抽查项目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比例检查频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内容)
1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监测公共场所一般检查事项1%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2学校卫生学校(中小学校、高校)卫生监督和监测学校一般检查事项20%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七条、《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3医疗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医疗卫生机构一般检查事项5%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六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四十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四十九条
4放射卫生放射卫生监管放射医疗机构一般检查事项15%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第八十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5传染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监管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检查事项5%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
6职业卫生职业卫生监管用人单位一般检查事项10%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