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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10 16:41

广州市从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局进一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和梳理。

  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1.负责指导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2.督促指导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措施。

  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1.局长: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宗教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权责: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并协调解决民族宗教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依法组织对涉及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

   2.民族宗教科负责同志: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在挂钩联系宗教团体及所属场所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负责落实局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监督检查;负责督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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