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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从化区2023年第一期烟花爆竹零售点行政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0 16:38

  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从化区2023年第一期烟花爆竹零售点行政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从化区2023年第一期烟花爆竹零售点行政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        

  (联系人:何智聪,联系电话:87958189)



  从化区2023年第一期烟花爆竹零售点行政许可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

  二、总体目标

  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完善运输、销售、储存等环节安全管理规章和运行机制,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经营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安全。

  三、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拟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网点(下称“申请零售网点”)申请资料审核和现场安全条件审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各镇(街):广泛宣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政策要求,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协助辖区内拟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的零售点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参与及配合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3、各零售点:严格按布点安全要求做好选点工作;提供办证需要的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四、申办程序及要求

  (一)选址及办理营业执照

  零售点需按照布点及相关要求选定零售店地址,并办理营业执照,符合在商店内依法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要求,未调整的要及时调整经营范围,未能调整的不予发证。

  (培训教育学习。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零售点的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学习考核。其中,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或证书;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时能在应急管理部网站查询获取考核合格信息。

  培训及考试机构查询方式:登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选择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文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名单的公告http://yjgl.gd.gov.cn/gk/tzgg/gg/content/post_3834985.html

  ()申请报名及提交资料(附件3)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安全条件、取得营业执照、经培训教育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书的零售点,到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4楼406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报名,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现场提出材料补正要求,申请人可现场补正后再次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区应急管理局将安排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时间先后顺序,组织专家等有关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程序对各零售点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布点区域指标名额已满时,但通过材料审核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不予许可决定。

  ()审批发证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通知经营户领取。另:本次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止。

  (六)材料要求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两份(编号不需填写,封面加盖零售点公章);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包括周边15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物的平面示意图及四张照片(前、后、左、右,照片用A4纸彩色打印);

  3、提供从业人员取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证明,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核验(销售人员不得超过60周岁);

  4、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购销管理制度、存放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搬运操作规程;

  5、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

  6、应急救援器材清单及安全警示标志清单(安全警示标志至少包括:禁止烟火、易燃易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7、与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8、营业执照:符合在商店内依法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

  (七)注意事项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行政许可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应严格按区政府批准的布点规划的限定。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场所面积填写必须真实准确。

  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必须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供货配送合同。

  5、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设零售网点。

  6、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的要求。

  五、许可费用和许可有效期

  (一)本许可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次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止。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递交申请材料,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六、申请受理机构及查询方式

  (一)申请受理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4楼406窗口);

  (二)申请、提交资料时间:2022年12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查询及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从化区--从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查询、下载(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17MB2D08008N4440178009004)。

  (四)咨询电话:020-87958189;投诉电话:020-87955101、12345。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许可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合理布建,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必须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严格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法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在与零售点签订供货合同前,也要对零售点现场进行勘察,确保零售点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现场审查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依法核发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许可,确保零售点能符合安全经营的要求。

  (三)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要求,在烟花爆竹等相关行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烟花零售点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附件:附件1 从化区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及剩余指标.docx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docx

                  附件3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提交材料须知.docx

                  附件4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docx

                  附件5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docx             

                  附件6 应急救援器材及救援人员名单.docx                

                  附件7 专家现场核查意见书.docx

  

  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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