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区政府主管发展改革、粮食、物价、统计的工作部门。
本部门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广州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粮食、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动员、价格、统计、人口发展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区域性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推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拟订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预期目标;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调控措施,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措施办法;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区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发展导向意见,引导、促进全区经济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情况,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社会手段和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新业态发展的研究、论证和重大规划、政策的拟定工作;受区政府委托组织拟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向区人大报告执行情况。
(四)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社会事业建设和人口发展,组织实施人口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改革和稳定等重大问题的措施建议及组织相关信息发布。
(五)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组织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可行性研究;审核上报属于广州市、省及国家审批(核准)权限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限额以下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投资信息统计工作和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六)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工程实施中的协调、服务、监督工作;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稽察;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工作。
(七)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方针、政策,落实粮食工作责任制;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依法监管粮食流通,负责粮食收购企业资格核准。
(八)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的经济体制改革,参与审议各部门报区政府审定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检查督促体改方案的实施,提出改革的对策和建议,总体推广体改经验。
(九)组织和实施价格政策、价格调控措施;依法管理列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价格及收费;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价格鉴证、价格监测工作;负责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和明码标价工作;依法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十)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调查制度;组织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二)承担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搜集、整理、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预测、监督,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组织实施统计人员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协助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认定工作。
(十三)参与区国防动员的协调,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直属执法单位从化区物价检查所的主要职能为: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督检查明码标价、价格公示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25项;
(二)行政许可4项;
(三)行政强制5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4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1项;
(八)行政确认2项;
(九)行政奖励1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8项。
(以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 97 | 2 | | | | | | | 99 | 1 |
合计 | 99 | 1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1 |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 542 | 542 | 464 | 78 | |
合计 | 542 | 542 | 464 | 78 |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1 |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 | | | | | | | | | | | |
合计 |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1 |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宗,罚没收入1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42宗,予以许可464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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