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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食品药品类案件行政处罚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4期)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9-02 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日至2019年51日期间食品药品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仅供公众查阅,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或不当途径。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一览表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31

附件

 

行政处罚信息一览表

本期公布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41日至2019年51日期间食品药品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挂网时间为五年。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穗从食药监城妆罚〔2019〕001号

广州爱利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的化妆品案

广州爱利莱化妆品有限公司

914401846915354257

钟雪文

当事人生产的“康肤堂植物喷雾粉”(生产日期:2017年1月2日),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研究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1、罚款17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

主动履行,2019年4月26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12日。

2

穗从食药监大队食罚〔2019〕004号

王水金(广州市从化穗丰粮油购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王水金(广州市从化穗丰粮油购销部)

924401017181430437

王水金

当事人经营的假冒厂名、厂址的大米。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项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1.警告;2.没收不合格的9包“秋兰”大米(规格:20kg/包,丰城市红星                               

粮油有限公司,地址:丰城市尚庄酒厂内);3.没收违法所得5元;4罚款4000元。

主动履行,2019年4月30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16日。

3

从市监大队食罚〔2019〕001号

广州味滋美食品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糊香川味油”及“脂香土鸡油”案

广州味滋美食品有限公司

91440184587619020Q

喻明

当事人超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生产食品“糊香川味油”及“脂香土鸡油”。

当事人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糊香川味油”及“脂香土鸡油”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当事人未及时申请变更生产许可范围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1.警告;2.没收677瓶“糊香川味油”(生产日期:2019.02.27,规格:315毫升)、33瓶“糊香川味油”(生产日期:2019.01.08,规格:315毫升)、25瓶“脂香土鸡油”(生产日期:2019.02.27,规格:315毫升,其中23瓶未贴标签)、15瓶“脂香土鸡油”(生产日期:2018.07.06,规格:315毫升)、153张“糊香川味油”标签、11个包装空纸箱;3.没收违法所得315.85元;4.罚款120398.5元。

主动履行,2019年5月12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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