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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3-28 08:43

目  录

第一部分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概况

一、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职能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是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全区林业和园林局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镇、街开展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

(二)负责提出林业和园林绿化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筹措、计划分配;依法监管林业和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森林专项贷款计划;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审计工作。

(三)负责直属林业、园林绿化、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直属城市园林、森林公园水域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参与有关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六)负责全区林业和园林绿化生态建设;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及各类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负责城市道路绿化带、绿化节点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商品林的培育及林业和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审批和后续监管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的保护和监督检查;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协助园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

(八)负责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标准和规范进行组织实施;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九)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湿地规划,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建议管理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案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林木、绿地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指导林场、苗圃场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组织协调和指导林业、园林花卉产业发展;指导林业、园林花卉基地的建设和综合开发,发展林业和园林生态旅游,推进花卉产业发展;规范林业和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培育和扶持林业、园林绿化龙头企业发展。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及相关违法案件查处、森林防扑火工作;指导和管理森林公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从化区森林公安分局是下属执法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机构、队伍的建设管理,在全区范围内(除流溪河林场、大岭山林场辖区外)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组织侦查发生在本辖区的森林刑事案件;

(三)依法负责管理森林公安机关的枪支、弹药、警用物资装备等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下属执法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编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森林火灾区划,监测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五)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组织协调森林火灾调度补救工作;

(七)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八)承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十)承办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是下属执法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为: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开展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检疫复检;核发《植物检疫证书》;

(三)制定和解释本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除治预案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测和防控实施办法及总体规划;

(四)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灾)情监测、预报和除治;

(五)组织森林植物疫情普查;

(六)组织实施突发生物灾害的紧急除治,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封锁、扑灭、控制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外来入侵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本土新发生的有害生物灾害的检疫、危险性风险评估、监管工作;

(八)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培训、推广和指导等工作;

(九)林业检疫行政执法、管理,查处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承办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是下属执法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城区内市政园林的建设规划、监察管理工作;

(二)负责城区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绿化统计、绿化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四)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应急抢险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管辖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按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缴临时占用绿地费、绿化(恢复绿化)补偿费、绿化赔偿费;

(七)承办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是下属执法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保护管理,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行政管理,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

(三)进行科学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途径,对珍稀动物进行生态观察、研究以及引种或驯化工作,保护和发展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在保护好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因地制止开展多种经营活动,以搞活自然保护区的经济;

(五)承包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木材检查站是下属执法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为:

(一)宣传、执行《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二)依法检查本区运输木材(含木制品)、毛竹(含竹制品)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

(三)依法扣留本区及南下违章运输木材、毛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

(四)承办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风云岭森林公园管理所是下属执法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为: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风云岭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风云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三)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协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五)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七)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八)协助管理辖区内的镇(街)村林场、个体林场;

(九)负责镇(街)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园林科学技术,开展林业园林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一)承办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州市从化区东明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吕田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良口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温泉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太平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鳌头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江埔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城郊林业工作站是下属执法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为: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三)协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工作;

(四)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六)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七)协助管理辖区内的镇(街)村林场、个体林场;

(八)负责镇(街)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承办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153项;

(二)行政许可15项;

(三)行政强制15项;

(四)行政征收1项;

(五)行政检查10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5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15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34项。

 

第二部分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0

138

2

0

0

0

0

19

159

117.2145

2

广州市从化区森林公安分局

0

16

0

0

0

0

0

0

16

19.8574

合计

0

154

2

0

0

0

0

19

175

137.0719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5365

5365

5327

13

0

合计

5365

5365

5327

13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0

0

0

0

0

0

0

0

0

0

25

25

2

广州市从化区森林公安分局

0

0

0

0

0

0

0

0

0

0

6

6

3

广州市从化区森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合计

32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1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27

3592.0780

0

0

0

10

9285.0122

0

0

0

1

  2

广州市从化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0

0

 

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7

  3592.0780

1

0

0

10

9285.0122

0

0

0

1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75宗,罚没收入137.071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1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365宗,予以许可5327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1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27次,征收总金额3592.078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次。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10次,给付总金额9285.012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1宗。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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