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一、抽查概况
2017年,我局委托广东华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部分建筑材料(木地板、石膏板、硅酸钙板、阻燃胶合板)的防火性能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1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5款样品(其中木地板12款、石膏板和硅酸钙板10款、阻燃胶合板13款)。经检验,1款阻燃胶合板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所检样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86%。我局已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业户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全市经销企业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经销企业,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抽检标准及检测项目
本次抽检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标准进行抽样,监督总体为广州市流通领域经营者及广东省内该商品供货商经营的与所检样品相同商标(未标注商标的,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相同型号的商品集合。依据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国家标准以及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推荐性标准、企业标准或者企业做出的质量承诺,针对产品的安全指标及主要性能指标,对建筑材料的可燃性、临界热辐射通量、产烟量、产烟毒性、不燃性、燃烧热值、单体燃烧速率、发烟性、产烟毒性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三、不合格项目及其分析
本次抽检共发现1款阻燃胶合板商品“600s内总热释放量”项目不合格。总热释放热THR是单位面积的材料从开始燃烧到结束所释放的热量。总的来说,THR愈大,说明该材料燃烧时所释放的热量就愈大,即该材料在火灾中的危险性就愈大。材料在火灾中的总热释放量愈大,容易在火灾中引起更大的热辐射,导致周边的其他材料加速燃烧,从而使火灾快速蔓延,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建筑材料时可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尽量在正规的商场或专卖店中购买有较好信誉的品牌。选购时看产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说明书及标识应清晰标明产品的各种性能指标,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的建筑材料。
二是打开包装检查产品是否有影响外观的表面疵点等。
三是优先选择购买能够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对商品质量有疑问的可及时咨询相关的技术机构。
另外,请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不要购买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