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广州梦缘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海塱东路70号301-313铺
经 济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 营 范 围: 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巫宝文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 8月 28 日至2024年 9月 10 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教育法规定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周围(中小学校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交通距离200米内;幼儿园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交通距离100米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87927718
受理人姓名:劳梓莹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3号三楼审批管理科
邮 编:510900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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