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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13 11:07

  2020年以来,从化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统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确定的目标,为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强化统领法治政府建设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区管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法治讲座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网上学法考试,优秀率95%。全区280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腾讯课堂”参加广州市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区委决策督查事项。制定《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规定》,率先在全市组建区级法治督察专员库,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察,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二)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一门一窗”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全区“一窗率”达到100%。全面实施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实行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取”,一次性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务Ukey等“大礼包”,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00%可网办、可预约。实施施工许可容缺审批制度,推动行政审批再提速。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印发《从化区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总体方案》,全区工业企业累计复工1378家、复工率100%。推动2158家商事主体在“信易贷”平台上实名注册认证、发布融资需求,已成功为10家企业信用放款共2483.1万元,融资成功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签发应用,签发电子证照8.9万张,实现业务应用8万多次。区政府门户网站、44个部门专属网页和25个政务新媒体实行集约化规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运作机制。制定实施12345热线工单承办工作规范、包案工作制度、疑难事项处理工作方案、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定期通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等系列规范性制度,探索形成“实地踏勘、联合审定、包案督办”工作机制,逐步解决部门推诿导致热线工单办理不及时、问题解决慢、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2020年以来共接收热线工单25765件,已办结24261件,办结率94.16%。

  (三)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梳理审核了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共351项下放镇街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报市司法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编制《从化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53项)》,住建、环保、税务等15个领域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备案、评估、清理、监督及统一编号等制度和程序,规范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0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份50件次,备案规范性文件16份。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涉及机构改革、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印发实施《从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出现因违法决策而追究责任的情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党委请示报告、向同级人大备案的规定。2020年以来,区政府共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5个,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个。结合近年来政府合同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草拟政府合同有关注意事项,明确报送审查程序。2020年政府法制机构对各部门提请区政府审议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411件次,审查政府合同34件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36个执法部门全部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执法结果数据。34个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2607台。二是8个镇街和32个部门设立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承担有关法制审核工作。其中,区市场监管局等11个部门设立法规科,配备法制工作人员。8个镇街和23个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三是各部门制定并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2020年以来,全区共开展行政检查20746次,作出行政处罚163230宗(罚没金额3860.85万元)、行政许可60967宗、行政强制24785宗、行政征收175次(征收金额23484.67万元)、行政给付274360次(给付金额38067.88万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强化专门监督。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3轮巡察,实现区直单位巡察全覆盖,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率86%。加大对重点项目、重要资金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202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7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4405.59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14137.48万元,违规268.11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金额1296.04万元。经督促整改,已上缴财政517.41万元。移送纪检监察处理事项6项36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3项。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20年共收到国家、省、市、区四级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358件,除区人大闭会期间提出的10件建议外,已全部办结。三是加强行政应诉监督。2020年度,区政府、区属部门、各镇街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0件,其中区政府9件、区属部门40件,镇街31件。已审结56件,败诉12件,败诉率为12.6%。开庭审理6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3件,出庭率37.7%。四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2020年度,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5件,受理44件。已审结34件,其中:维持原行政决定16件,驳回复议申请4件,直接纠错7件,间接纠错7件。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32份。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出台《关于依法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意见》,制定旅游、工业、农业等行业的扶持措施,发挥审判、检察、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成立全市首个区级企业法治体检中心,制定《体检项目清单》,组织律师团队为90多家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开展涉疫情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共排查矛盾纠纷679宗,成功调处676宗,成功率99.56%。二是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优化“六位一体”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人脸识别、智能感知等系统建设应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区受理有效警情持续九年同比下降。推进“四标四实”常态化应用,严格落实“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制度,来穗人员抽查登记率、注销率保持95%以上。全面铺开“724”群防共治模式,创新“综治网格+法院”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三是构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7个镇(街)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5个村(社区)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良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被评为广州十大“网红公法站”。建立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三级值班坐岗”联动机制。畅通公共法律网络服务平台,确保“不见面”法律服务不间断。组织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合同审查等服务。2020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3373次,开展法治宣传1046次,审查村社经济合同699件次,审查村规民约59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99份,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611宗,服务群众约3.7万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与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定位、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对新形势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足,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业务联系不紧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的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将行政执法狭义理解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把本属于行政执法的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确认排除在行政执法范围之外。行政诉讼中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不应诉、不答辩,被法院直接判决败诉。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敢出庭应诉,把诉讼案件交给工作人员和律师办理,导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达标。还有个别行政机关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问题。

  (二)行政执法质量有待提高。一是执法程序不规范。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在违法建设查处领域比较突出,由于时间要求比较紧,在查处违法建设时未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制作《行政处理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未履行催告、公告程序,被法院确认程序违法。二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注重保障相对人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请听证权,但在实施其他类型行政行为特别是作出限制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行为时,如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给付,忽略保障相对人知情、陈述和申请听证权。三是证据收集不全面,收集证据注重当事人陈述等主观证据,现场照片、勘验笔录等客观证据较少。四是执法文书质量不高。谈话笔录、询问笔录、通知书、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存在时间矛盾、送达不规范的问题。五是部分单位未按省、市要求的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制作执法档案,执法档案不够完整、准确、规范。

  (三)法治建设力量仍需加强。一是部分单位法制(法规)工作力量仍显不足。我区政府序列41个部门,有11个部门设立法制(规)科,其余30个部门法规工作由其他科室兼任。8个镇街和开发区均聘请了律师顾问,仍有8个部门未聘请律师顾问。个别部门的律师顾问作用发挥不好,没有发挥法治参谋的作用。二是限于经费编制问题,部分单位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执法车辆、设施等执法保障仍然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各镇街、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法律课程,组织部门加强对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课程培训。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与新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镇街体制改革,强化镇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镇街综合执法工作培训、指导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完善法治政府考核研判制度。通过定期沟通分析,及时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广州”考核中“法治政府”板块的成绩分数。

  (五)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组建区政府律师顾问团和依法行政咨询专家库,探索在部分单位开展法律顾问“派驻式”改革。继续推动有条件的部门聘请顾问律师。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保障支持。

  专此报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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