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总结公报 > 法治政府建设 > 区本级

从化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从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13 10:07

  2019年,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全面展开的开局之年。我区各级政府和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1.学习贯彻新时代法治思想。一是区政府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工作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10个坚持”重要论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理论水平。二是举办1期区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题研讨班和3期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务员全员轮训班,培训学员1860多人。三是充分发挥党校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围绕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镇街、机关、企业开展宣讲89场次,覆盖8003人次。

  2.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一是在区管干部培训班中安排《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公务员法>修订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等法律课程,培训学员690多人。二是加强对新任职干部、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法治教育,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公务员全员培训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培训2270多人。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外商投资法》。

  3.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一是严格落实《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处级及以下公务员登录“广州市公务员网络大学堂”开展学法考试,组织国有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通过“广州普法”公众号开展学法考试。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共组织423人次参加广州市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办理《广东省政府行政执法证》232个。三是组织全区240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一领导。设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确定成员单位,制定工作规则,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区长推进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清理、常务会议学法等工作。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开展我区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对12个行政执法单位今年以来的30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检评查,评查结果向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通报,发现的问题在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上进行点评提醒。

  3.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制度。做好省、市依法行政考评迎检工作,督促各镇(街)和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按照法治广州依法行政考核部分的要求,完善我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做好2018年度法治广州考评问题整改,认真自查自纠,整改存在的问题。印发《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府办函〔2019〕660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从府办函〔2019〕652号),建立上报区政府公文不规范情况季度通报制度。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一是制定《广州市从化区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调整优化党政机构和职能、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等事项。二是制定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完善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建立了专项小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和领导小组决策的“三级”协调机制,明确机构改革实施步骤。三是印发32个党政部门、2个垂直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

  2.持续推进“放权强区”改革。我区上级部门统筹区县级的事项总数为2951个,纳入率100%。区级部门政务事项通过授权延伸镇街、村居办理,延伸镇(街)198项,延伸村居59项。三是各镇(街)、各部门对照《政务事项实施清单》对本部门实施事项进行补全,实现市、区事项统一标准、统一监管。

  3.巩固营商环境建设成效。一是按照区委改革办工作部署,确定我区2019年营商环境综合改革7个工作要点13项具体任务,总体完成率97%(11项已完成,2项任务进度为80%),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是落实“一门一窗”政务服务改革。建成8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274个村级基层公共服务站,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区级7大类依申请行政事项和1202个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率100%。三是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区“一窗率”达到100%。四是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数字政府”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可在网上办理,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73.25%事项办事不用跑,行政许可“现场即办率”3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49%。五是梳理出第一批“花城事好办”服务事项,其中“一次办”736项,“马上办”262项,“网上办”594项,“就近办”224项,随心办、智能办等380项,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六是完善广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便民服务体系,按时转派、办结工单。2019年以来接收热线工单22364件,已办19233件,已办率86%。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运用人工智能实现商事登记无人审批,营业执照领取时间低于10分钟。从2019年3月底开始,通过流程再造实现新办企业“照、章、税”全部审批流程最快可在半天内完成,新设企业审批效率较改革前至少提高50%。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准入、准营同步提速,推广电子证照使用,做好商事改革数据库日常维护,实现横向与纵向的数据对接共享,截至2019年11月30日,从广州市共享交换平台交换信息数据1665万条,涉及商事登记信息、税务信息、流动人员信息等193个方面。

  (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1.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注意事项,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有效规范我区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2019年至今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份28件次。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备案。2019年正式出台的4份政府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向区人大和市政府送审备案。

  3.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公开。全面应用“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实现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一个平台发布、一个系统管理、全部数据共享”。2019年通过平台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

  4.建立常态化评估清理制度。形成规范性文件“一年一清理”的工作常态。2019年3月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育、人社、水务等8个部门取消10项证明事项。正在开展我区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集中清理30份政府规范性文件,拟集中修改7份、计划修改7份、废止6份、保留10份。

  (五)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

  1.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作用。2019年以来政府法制机构对各部门提请区政府审议事项、区政府重大裁决进行合法性审查277件次,有效防范政府决策法律风险。二是聘请律师团队担任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安排人员驻点工作,提供专业意见。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员配备。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设政策法规科,配备法律专业工作人员。8个镇街、21个部门聘请了常年顾问律师,为本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2.强化对政府合同的管理和审查。按照《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规定对政府合同进行审查,印发实施《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从府办函〔2019〕652号),结合近年来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草拟合同有关注意事项,明确报送审查程序。2019年以来审查政府合同37件次,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3.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根据《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印发《从化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2项行政决策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1.扩展政务公开内容。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具体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各部门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活动的全过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2.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3.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统一使用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系统受理线上申请,规范受理途径,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19年至今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39宗,已全部办结。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健全行政执法机构。机构改革后,组建区市场监管、文广旅体、农业农村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区城管局选拔33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执法骨干充实到各镇(街),加强对镇(街)中队指导;完成高技术产业园、明珠工业园、流溪河林场管委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划分和执法事权移交。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区36个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全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执法主体信息,25个部门在平台公示执法结果数据。根据全省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和《广州市行政执法案卷档案资料参考目录和文书参考式样》,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本部门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形成完整、准确、规范的行政执法案卷。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清晰掌握本部门实施的各类执法行为的名称、法律法规依据、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等,准确运用法律条文。2019年全区共开展行政检查29703次,作出各类行政处罚208993宗,罚没金额4154.29万元,行政许可450441宗,行政强制28443宗,行政征收206次,征收金额4686.81万元,行政给付223813次,给付金额37492.79万元。

  4.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19年至今,开展五大重点领域行政检查17351次,行政处罚607宗,处罚金额746.49万元。

  5.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19年,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6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6件,公安机关立案34件,提请审查逮捕21件,移送审查起诉33件。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管

  1.继续强化专门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重点项目、重要资金审计力度。2019年以来,完成审计项目10个,在审项目6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6012.94万元,违规金额14.6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998.29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9527.75万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项。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一是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共收到国家、省、市、区四级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250件,除区人大闭会期间8件建议外,已全部办结。二是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区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接受司法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按时办理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和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区2019年行政应诉64件[政府21件,各镇(街)、部门43件],败诉1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督促各部门执行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2件,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应议案件32件。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制作,严格办案期限,依法及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019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5件,审结34件,其中直接纠错9件,间接纠错4件。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23份。

  2.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及时梳理排查信息调解处理矛盾纠纷,2019年调解案件942宗,成功929宗,成功率98.62%。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招录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在2018年“城中村”基础信息“八查”基础上,完善7条“城中村”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设施等基础数据。“城中村”辖内全部道路命名,增编门楼号牌10766个,采集房间、商铺详址47297个,基本形成一整套覆盖面广、准确度高的标准地址库。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019年以来区信访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883件次,同比上升8.3%。其中集体上访42批243人次,来信154件,网上信访549件,来电1件,信访复查复核11件。

  (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1.构建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鳌头镇完成“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50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正在推进,预计年底前完成。法律援助网络从城镇延伸到村(社区)。2019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784件,受惠群众比去年上升174%,挽回经济损失1908万元。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区274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3968件,出具法律意见101件,法律咨询2770次,累计服务23570人次。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宪法在我心中——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全面学习宣传宪法。开展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20周年等有关专题宣传。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以及3·8”“4·15”“6·1”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但依法行政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仍存在不少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升。依法行政包含处罚、许可、强制、征收、检查、给付、奖励等10个方面,涉及政府所有工作,但个别部门对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全面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依法行政就是法制部门或法规科的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关系不大,缺乏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的意识。

  2.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一些部门行政执法现状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适应,“重实体、轻程序”、“重罚轻管”、“以罚代管”的问题依然存在。执法办案活动没有按规范法律程序进行,例如,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在行政处罚全程保持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场,证据登记保存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存在超期扣押涉嫌违法物品、证据的问题等,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3.依法行政监督力度不够。依法行政工作缺乏基本监督体系和业务指导机制。开展全区层面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数量偏少、覆盖面低。目前只有区公安分局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绝大多数部门没有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行政执法监督偏重于事后监督,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导致行政违法行为缺乏有效预防和控制。

  4.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仍需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编制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政府部门中只有半数设立法制(规)科,一半部门法规工作由其他科室兼任。执法车辆、记录仪等基本执法设备配备不足,以执法记录仪为例,全区36个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仅公安、城管执法记录仪配备齐全;市场监管、国规、交通等主要执法部门配备少量执法记录仪,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农业、林业、水务等其它部门没有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中依靠手机、手持DV等设备拍照录像取证,证据质量与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收官之年。我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工作目标,对标《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要求,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1.加强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坚持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把法治课程融入各镇(街)、政府各部门日常培训中,各镇街、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法律课程;协调组织部门在全区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中安排法律课程,加强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不超越制定机关职权范围,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创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或违法增加公民、法人的义务。严格落实班子集体讨论、法制机构审核、征求公众意见、报送备案、有效期满评估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与新法相抵触或过期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

  3.推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从化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印发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及时报送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政府工作部门配备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对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意见情况进行检查。

  4.规范行政执法。一是以公开促规范。我区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方位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文书和行政许可结果等行政执法内容信息。二是以评查促规范。组织2次以上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查,评查案件由执法部门自行提供改为评议部门随机抽取,把评议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报告。对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引用法律、法规、规章不明确等问题予以通报;对行政执法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违反法定条件、超越法定期限等问题,启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  

  5.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报人大常委会备案,重大事项提请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或向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认真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答辩、提交证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按时反馈。三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在政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严格按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制作,行政复议决定在网上公开。

  6.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在全区确定若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质量较高的部门为示范点,组织其他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到示范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开展为期3天以上全区范围内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业务培训,着重培训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文书制作等基本要求。编印《从化区行政执法工作通用手册》,为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指引。积极推动有实际法律需要的部门聘请顾问律师,扩大顾问律师覆盖面,发挥顾问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