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认真学法、积极普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2023年法治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坚持通过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年初建立了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法制度,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2023年5月19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3年6月29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2023年7月21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在2023年11月23日的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听取了我局建设法治机关工作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切实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作用,坚持党组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根据区依法治区办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责任分工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文件精神,落实到位。一是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局目前已印发《2023年广州市从化区本级财会监督工作要点》,组织各相关科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和强化财会监督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通过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双结合,加大监督力度,为本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纵深推进法治建设。为规范司法所人、财、物统一归区司法局管理,2023年区财政投入法治建设经费4484.47万元,为基层法治队伍和司法所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围绕财政工作,开展普法宣教
一是在财政业务培训中做好普法宣传。2023年6月,区财政局举办了2023年度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积极向有关单位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风险防范等,旨在使参训人员深入了解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而为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奠定坚实的政策基础。2023年9月,区财政局安排6天时间对全区8个镇(街)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农村财务管理知识暨支农政策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员等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拓宽工作视野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二是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做好普法宣传。通过财政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加强与被检查对象沟通,提出会计核算和管理、依法使用财政资金等意见建议,使执法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
(五)创新普法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
一是注重载体,线下线上相结合。通过在局一楼大堂法治文化阵地张贴宣传海报、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推动法律知识深入职工、深入群众。二是把握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普法宣传。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工具,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动群众参与法律网络答题活动。三是积极推进学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法考试,充分利用OA公告和宣传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宣传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对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组织观看网络旁听庭审直播。2023年11月2日下午组织干部职工自行线上观看旁听庭审活动直播,让干部职工对案件的诉讼程序有更直观、更深刻的认知。
(六)强化民主决策,完善普法制度
一是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从化区财政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议事内容,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财政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外聘法律顾问,区财政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财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投诉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合理化解行政风险,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3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审查3件,审查合同19件,审查上报区府请示涉及重大事项等1件,为其他事务提供法律意见12件。
(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按照国家、省、市、区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我局从实际出发,对社会、机关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决策和热点事项,基本实行对外公开。一是政策公开,主要是公开财政部门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我局依照上级部门制定的财政和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其它重要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二是执行公开,主要是公开为基层单位办事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三是服务公开,主要是公开同人民群众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活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四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主要是公开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支出信息,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五是按照规定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等内容。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公众参与、协调等起草程序,并向区政府法制办提交送审稿说明、送审稿释稿、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等,经区法制部门审核完毕后按程序发布并公示。2023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治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受机构编制和人员限制,目前我局没有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专业人才,法制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在处理涉法相关事务时,主要依赖外聘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指导。二是对内普法、学习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靠有限的集中学习方式实施,普法有时不能全覆盖;对外普法也主要宣传财政专业方面的法规,普法对象、知识面单一;部分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待加强。三是财政执法普法管理风险有待加强。随着财政管理改革向科学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重分配、轻管理”的财政管理理念局限性日益凸显。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时的法治专业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部分人员仍存在办案经验不足、法律文书不严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四是我局执法领域较窄,相关执法机制不够成熟,法治建设工作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强,在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监督员力量薄弱,素质参差不齐,总体执法水平不高。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科学高效地运用现代化宣传手段意识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一是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更加坚决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精神,更加有力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社会经济发展,依法行政,惠企便民,切实把好财政资金“钱袋子”。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财政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努力锻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高素质队伍,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