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从化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果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引领民政发展方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党建工作和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党员大会、团员大会等会议,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不同形式,组织全局上下深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民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牢固树立法治为民思维,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责,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在广州市“穗救易”系统上打造从化区“活力从化”品牌建设项目。深化“互联网+社会救助”机制,强化救助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整合全区资源、提高救助效率,利用市联办平台实现全区救助业务转办转介,实现社会救助资源共享化、工作流程化。同时提升核对数据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水平,为民生保障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数据支撑。二是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努力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在坚持公益属性,强化兜底作用的基础上,以市场化机制为导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从化区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改革。从化区敬老院率先完成公建民营改革,同时指导条件成熟的镇级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改革,不断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三是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增强法治意识。探索“129”社会组织培育模式试点项目,坚持党建引领,培育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两个平台”,做好“一个活动、成效提炼、互助网络”九个标准步骤,将区、村两级孵化平台建设为社会组织的“跑马场”,做好法治宣传进基层,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力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一是做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头羊”。通过定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依法行政职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性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对于民政领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到位。二是做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者。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以及依法行政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推动村(居)务公开规范化。规范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及时公示救助审批信息,增强社会救助透明度。三是做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登记、变更、注销审批,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提升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群众满意率,依法开展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严格依法审批,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等。
(四)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身后事一站式联办”,实现群众“伤心事”省心办、一次办。二是创新基层治理综合服务模式,巩固提升江埔街凤二村、鳌头镇帝田村乡村社区服务治理示范点,将社区服务、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结合,建设“枢纽增能型”村级社工站,探索出“一站、三平台、四基地、幸福+”社区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村内治理的格局。《枢纽增能型社工站助推村庄协同共治——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凤二村社工站运营与服务》入选《全国社工站建设优秀案例集》。三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工作,设立以温泉为中心,形成“东南西北中”全覆盖格局的五个结婚登记户外颁证点,持续开展户外颁证活动和集体婚礼,倡导“喜事新办 婚事简办”文明新风尚。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结合节日开展普法。依托民政职能,充分利用清明节、重阳节、救助机构开放日、七夕、“12.4”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用派发宣传资料、小程序推文等方式,大力宣传殡葬、婚姻、养老、慈善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二是定点广泛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进养老机构、进福利院、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进村居”宣传活动,实现全区所有村(居)全覆盖,在村(社区)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养老防范诈骗、困境儿童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对民政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
二、存在困难和不足
(一)法治工作人才队伍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匹配。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工作人员少,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缺乏专职公职律师,对局依法决策带来影响,执法人员法律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专业素质及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基层民政部门受限于机构编制和人员职数少,依法行政需求多与执法力量薄弱的矛盾凸显。民政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根据我局机构编制方案,尚未设立专门的法制机构。
(三)执法行为规范性仍需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配套的装备、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财政紧张导致工作经费不足。缺乏财会专业资格人员,导致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审核、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调查取证等执法专业性不足。
(五)未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同一执法领域涉及不同主管单位,势必要求多部门打好“组合拳”,形成长效机制,但联合执法行动相关联动较为薄弱,须进一步提升与各职能部门联动工作,探索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六)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不够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缺乏规范性指导,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中,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民政工作特点,进一步优化配置局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善双随机检查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社会组织、地名规范管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等领域依法开展检查,同时联合区卫健、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辖区养老机构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对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将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规范民政行政行为相结合,认真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清明节、重阳节、救助机构开放日、七夕、“12.4”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民政政策宣传进社区、进乡村等普法咨询活动,积极宣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等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