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
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制定《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会前自学、会上讨论”的方式,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二)党政主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组织部分区管干部完成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职责。制定《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制定《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区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根据区检察院发来的检察建议书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
(三)以“制度”为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为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工作改革,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切实做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程序。我局严格执行《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规定(2022修订)的通知》,政策法规科作为案件核审机构,严格执行行政案件核审制度,有效促进执法规范,对全局行政处罚或不予处罚等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全程审核,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避免行政处罚“个人意志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裁量合理。据统计,2023年,我局查办行政处罚案件439宗(含简易程序16宗),罚没金额434.12万元。三是落实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办理8宗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由局领导出庭应诉,应出庭应诉案件应诉率达100%,无被确认违法或败诉的情况。四是认真配合复议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定》的相关指示,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依法提交答复意见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回复行政复议部门。2023年处理我局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107宗,无被确认违法或败诉的情况。五是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加大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处置力度。2023年,区消委会共受理处置各类消费投诉案件2247宗,处理完成2049宗,达成调解协议509宗,调解成功率为71.5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6.6万元;12315中心受理了9189宗投诉,举报5245宗,达成调解40514宗,挽回经济损失168.8万元。六是广州市首个“消费纠纷诉前联调工作室”在我区成立,与区法院签订了《关于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近期联合成功调解一宗电视机买卖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00元。七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精神,立足自身职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时向社会公众和各单位依法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以“改革”为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功能。大力推广“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一窗通取”“一窗办事”等应用模式,实现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与申领发票(税控设备)、社保登记等多项跨部门业务同步或分步办理,开办企业线上办理率达99.92%。
2.加快拓展“证照联办”服务事项。推动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经营许可和部分医疗器械变更、延续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诊脉行动”,免费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帮扶(审前服务)。截至目前,一网通平台已实现30个事项联办自动识别、智能推荐、同步办理企业后续许可事项;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30宗。
3.进一步强化信用风险监管。一是多措并举,有力推动完成2022年度报告工作,从化区企业年报率达95.76%,在全市十一个区中排名第六。二是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将违法失信的商事主体列入异常名录,进一步突现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同时,扎实做好信用修复,为市场主体尽快回复信誉,2023年,共审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修复异常状态)5116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户,修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6户。三是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积极做好2023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本年度全区共下发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34项合计169户。四是大力开展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办理批量吊销案件2个,对206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了清退。五是为辖区内企业或非公经济人士出具资信证明。共为辖区内企业或有关部门出具资信证明及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复函31份,共涉及商事主体506户。
(五)以“防范”为重,筑牢市场安全底线。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行动要求,深入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截至目前,我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35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31家,食品小作坊305家,食品销售主体4569家,餐饮单位5354家。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498家次、餐饮单位6104家次、食品销售主体4693家次,发现问题141个,已整改问题141个。
2.加强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辖区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的监管,一是强化药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加强急需药品的库存和产能监测,开展保供药品质量监管专项,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988家次、药品使用单位585家次,限期整改56家次,已完成整改56家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305家次,其中飞行检查28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责令停产2家;二是持续开展医疗器械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排查各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29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3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58家次(其中检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181家次),检查使用单位297家次,检查录入率达100%,共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224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41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104宗。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积极落实岁末年初、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大对景区、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力度,消除存在风险。二是全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对辖区燃气充装检验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燃气使用安全。三是持续推进叉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叉车、起重机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共24家,示范引领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四是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等安全监管,指导和督促各使用管理单位建立并落实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各项制度。五是组织2023年在用电梯监督抽查,共抽查辖区在用电梯572台。六是牵头组织区特种设备、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检查。截至12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290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308家次,下发指令书150份,立案25宗,结案24宗,检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4.加强产品质量监管。针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燃气器具及配件、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行动,深入现场检查,做好法律宣贯工作;同时围绕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含减压阀)、开关插座、学生文具及儿童玩具(学生剪刀、多功能笔盒、弹射玩具等突发舆情关注产品)、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配件(充电器、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电吹风等八类重点产品与广州质检院专家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联合排查工作,共检查101家次,进一步排查风险。2023年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专项行动中,立案25宗,燃气器具及配件专项行动中,立案8宗。
(六)以“品牌”为线,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一是积极鼓励加强自主创新,稳步提升知识产权竞争力,截至11月,我区专利授权1643件,发明专利授权233件(增长率40.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2503亿元。截至第三季度,商标申请量2611件,注册量1491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2530万件。二是根据2023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要求,积极指导西宁小学、锦联小学按合同推进项目进展,并顺利通过省局的中期项目检查。目前2所学校通过知识产权演讲比赛、主题班会、宣传竞赛、购置并分发知识产权书籍刊物、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讲课等各种形式全面推进活动的开展。锦联小学《知识产权进校园与育人理念的融合探索》论文于8月被国家级期刊《知识·力量》发表。三是积极引导动员我区地理标志“从化荔枝蜜”用标企业参展亮相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进一步提升我区地理标志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审核发放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经过受理、初审、复审、公示、集体审议、上报市局等程序,截至目前共审核通过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55项,发放资金258.375万元(其中补发2022年度的59.375万元,2023年度资助资金3万元,发展资金196万元)。审核通过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38项,拟发放资金86.685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工作。
2.积极实施标准化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截至目前,共有394家企业累计上报5169项标准,涵盖12944种产品。二是积极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有64家企业88个产品对标达标。
(七)以“能力”为基,推动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夯实宣传阵地,推进我局依法治区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编制宣传海报《民法典颁布三周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二是为了增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局举办2023年度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三是我局邀请合作律师给全局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的证据法律问题》。四是我局按年度计划培训,开展涉及不同领域的业务培训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相关基础法律法规培训”“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药品化妆品监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2023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各项培训24期,累计培训1196人次。组织参加省市区各项业务培训42场次,累计培训346人次。五是坚持“以考促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培训。今年组织16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确保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存在问题
我局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理论学习深度有待加强。能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全体干部大会、支部会议等广泛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学习,但在各专题学习系统性、深入度方面还需加强。
(二)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难度大。自开展以“宽进严管”为特征的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开办审批时限不断缩短,开办主体数量不断增大,但由于人员队伍人数不足、证照底子信息不清、部门衔接不够和信息互联不畅等问题,商事主体虚假注册、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等不法行为增多,基层后续监管难度大。
(三)投诉举报处理难度加大。职业打假人反映的违法行为经监管部门查证不属实,或者监管部门查证的内容与其反映的情况不同,导致其赔偿、奖励要求得不到满足,就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信息公开等,这些恶意的复议导致监管部门疲于应对,工作压力增大。
(四)法律素养、执法水平未“整齐划一”。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办案人员对职能整合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不够熟悉,导致应对违法线索的办法较少、执法不规范现象一定程度仍然存在,基层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知识产权资金缺乏,创新和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目前,我区尚未出台相关知识产权激励政策,个别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建强监管队伍。通过开展“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教育学习活动,强化班子的领导能力和队伍的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编委和区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充实执法队伍,深入组织开展执法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的执法经验与技巧,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及业务水平。
(二)加强优化培训机制,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以执法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培训,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夯实完善品牌建设。持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本土产品服务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加强中小企业自主商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的培育,加大对商标、地理标志等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持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加强执法办案与监督工作,加强“四大”领域执法稽查工作,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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