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统筹推进林业园林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林业园林法治水平,使我区林业园林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将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收看收听党的二十大开幕现场直播,听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作报告;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局各级各类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研讨,梳理制定“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并向局领导班子、各党支部发放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用书;局各科室、属下单位通过组织回看直播、微信和粤政易分享学习链接、利用宣传栏和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做到经常学、持续学、多元学,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参与学习研讨,交流心得体会,掀起了学习热潮,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二是结合推进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党章党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整改工作应知应会等内容纳入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制定落实年度、季度学习计划,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在组织生活中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载体,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专题培训、考试、宣讲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林业园林法律法规,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绿化条例》,以及宪法、国安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2022年组织相关内容集中学习研讨130多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30多篇;局系统403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通过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带头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各单位各部门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纳入党组会常态化、不定期审议,增强班子决策机制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局党组会今年多次研究有关法治建设、行政执法、“三重一大”工作。对照《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制订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把法治建设任务纳入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加强制度和机构建设,完善科学决策和依法监管长效机制。以推进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为抓手,制定完善林业园林制度15项。成立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林业园林联审决策委员会、区绿化委员会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建立城市绿化重大项目专家顾问平台,出台或修订5项园林绿化工程政策措施,实施前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实施中强化监督管理,完工后严格考核验收,切实提升园林绿化工程科学决策和依法监管水平。
(四)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便企服务水平。一是依法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依申请事项压缩率由原来的92.95%提升至95.08%;即办率由原来的80%提升至100%;最多跑一次、办事不用跑、可网办率指标均达到100%。二是充分发挥“数字政府”作用,开展“减材料、做实事、省心办”专项行动,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事项,把我局27个行政许可事项设为即办件。三是推进双向邮政寄递服务、“跨域通办”、“一件事”等工作模式,梳理与韶关市新丰县可开展“异地代收代办”事项清单,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限制,不断提高群众异地办事的便利度。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实施行政审批以及举报投诉行政审批行为的情况。四是建立绿化行政审批“三人上门服务组”,对申请人进行一对一上门政策解读;多次对香港赛马场看台建设和广州第六中学从化校区建设等重点项目上门服务,指导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快速办理绿化审批手续;主动公开绿化咨询热线,在绿化行政审批和《从化区绿地系统规划》中依法征求公众意见;用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12345热线工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功为吕田镇三村村大坡社林农协调办理纳入龙门县地派镇管界范围的30亩杉木林采伐许可证,使林农获经济价值约30万元。
(五)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行为,修订完善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截至2022年10月,通过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600多条;二是充分发挥移动执法作用,依托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强化信息共享、互通和联动,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三是制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凡符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必须通过法制审核才能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且面积不超过0.2公顷的(砍伐、修剪、矮化经济林木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面积放宽到1公顷以下),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已办理相关许可10宗。二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执法,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包容监管方式,审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法守法。三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在全市首推“林长+检察长”模式,聘任13名林业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林长制工作注入司法力量;建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补种复绿基地,出台《关于在毁林案件中开展补种复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打造“惩罚性、教育性、保护性”三位一体的共治体系,形成检察机关监督、破坏环境者赔偿损失、行政机关落实修复的工作机制。
(七)深入开展林业园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开展《广州市绿化条例》学习宣传,先后面向局系统执法人员举办3场专题培训,着力提高绿化案件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我是《条例》宣讲员”活动,组建宣讲队伍,印制3000本宣传册,深入镇街、村居一线宣讲;通过“广州从化发布”、《今日从化》等本土媒体平台发布《条例》修订施行的宣传文章,提高公众对《条例》的认识。二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区儿童公园举办4场主题宣传活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树木修剪、迁移、砍伐和果树嫁接审批管理知识宣传手则》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张挂宣传画报13000多张,特别在森林防火期,通过利用电视、短信、微信等各类宣传媒介,依托宣传车进村入户,在登高点、重点林区、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树立宣传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在区文化公园开辟专门的法治宣传栏,定期不定期更新法治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基层执法人员自我学习不够深入,对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及时,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装备不足,导致案件查处有难度。
(二)“两平台”系统操作不熟练。“两平台”系统可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有力提高执法网络化、智能化的水平,但由于我局执法人员年龄偏大,对电子化网络办公操作不熟练,导致“两平台”启用不彻底,未能做到行政执法案件全覆盖。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保障林业园林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贯穿林业园林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落实党政领导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林业园林依法治理水平。
(二)不断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一是加强装备建设,逐步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手机、无人机等,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继续推进第三方评估、鉴定,聘请专业机构对涉案的林地、林木及野生动物物种等进行调查、评估、鉴定。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完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审批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办理时限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
(四)加强林业园林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林业园林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加强相互交流、相互沟通,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升队伍业务水平。
(五)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单位、各公园广场宣传阵地和区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宣讲活动,把法治宣传特别是林业园林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到位。
(六)完善优化绿化管理工作。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州市绿化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镇街绿化管理责任和界面,完善绿化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形成绿化管理合力;坚持主动服务市民、企业,做好园林绿化政策指导,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回应群众所急所盼,扎实推进绿化行政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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