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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19 17:46

  2021年以来,从化区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从化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部署、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就2021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我局现设14个内设机构,实际在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68人,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人员60人,非编制人员(含工勤、雇员、合同制人员)33人。我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及法定执法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局机关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和镇(街)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

  (4)负责全区城市容貌、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城市容貌、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区城市容貌景观的品质提升。会同区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监督落实。

  (5)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拟订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组织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协调,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6)负责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统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7)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执行城镇燃气技术标准规范,统筹协调城镇燃气供应保障、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设施运营、服务质量、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组织实施区本级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验收和移交,对工程变更、技术改造等实施审查、审批。指导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监督协调市容环卫、城镇燃气行业设施建成接收后日常管理和维护。

  (9)统筹、监督、督查区相关部门对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区相关部门和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本区流溪河主干流及城区河涌水面保洁。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监督管理。负责粪便、死禽畜、变质肉类等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11)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行为规范,承担区本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考核,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1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规范、文明执法。

  (13)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新技术引进,以及数字化、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14)指导城市管理系统行业协会工作。统筹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4日,我局行政执法权限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名义具体实施,局属各科(室)、直属中队除本区域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直接介入查处外,原则上不再具体实施,其以“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名义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纠纷的,由我局具体负责处理。

  2021年9月15日起,我区开始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我局原有行政处罚权限及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权限,除跨行政区域和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外,均下放镇街具体组织实施。

  1.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我局实施6大类共16个子项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5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4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2项;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1项;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1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2021年度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88宗,受理88宗,其中已办结82宗(6宗为自行撤回),均准予许可。

  2.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我局实施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燃气管理方面、水务管理方面、建设工程管理方面、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和《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10大类共286项行政处罚权。2021年度我局本部实施行政处罚数量4宗。

  3.行政强制事项实施情况,我局实施的行政强制共32项。包括查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施工现场、经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仍拒不改正的其他违法当事人查封、扣押工具和其他物品、经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仍不改正的违法建设当事人扣押施工工具等。2021年度我局本部实施行政强制的案件0宗。

  4.行政检查实施情况,我局实施7项行政检查事项,包括户外广告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对建筑废弃物水上运输相关行为及码头经营管理人相关职责的监督检查、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密闭性能、车容车貌的检验、建筑废弃物处置联合检查和对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捞、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的监督检查。2021年度我局本部共实施行政检查4次。无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情况。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我局实施3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设立燃气便民服务部备案、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经营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码头备案。2021年度我局共实施其他行政执法行为0次。

  二、行政执法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

  党政主要负责人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学法守法用法,确保依法行政。针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需要,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突出执法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两个重点,并组织执法队员参加广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加强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引导依法办事,推动法治建设,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完善议事工作规则,依法推进决策法治化,修改完善了《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规则》,明确了集体决策的内容、方式、程序等。2.落实科学民主决策,依托现有平台,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增强公众参与;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并实施《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由局法制部门(政策法规科)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制度,提升合理行政的要求。3.强化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内部重大决策、决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1件、研究和审查重大决策事项1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办理8宗、参与合同审查66件、为其他事务提供法律意见23件,不断提升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细化政务服务事项

  1.部门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百分百实现“一窗”受理,全面实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坚决优化依申请行政许可服务审批流程落实上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2.2021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执法人员审批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同时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实施,无另行制定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在压缩办理期限方面,我局组织实施6大类共15个子项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调整为即办项,承诺办结期限和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均为1天;同时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优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做好第三方检查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承诺办结期限调整为2天。现行政审批承诺办结期限和实际办结期限均得到极大的压减,办理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明确综合执法模式,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同时严格管理执法队伍,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将执法力量往基层执法倾斜,夯实属地管理能力。实施精简机构、重心下移、轮岗交流三项措施,提升一线执法。2.继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对“强转树”行动的思想认识。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制定我局《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我局法制审核的事项。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4.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城管执法裁量基准表,细化及量化行政裁量标准。5.依托现有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保障社会对城管执法的全过程监督。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提升城管执法事项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1.加强区、镇(街)联动,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确保事项监管全过程。2.依托广州市城市智慧综合管理平台、车辆定位系统、远程监控视频以及渣土宝第三方监管平台等数据,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加强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智能实施建设,提升城管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3.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运行通畅”的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区级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

  (六)加强责任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城管执法监管,完善城管执法督察制度,制定《城管执法督察制度》,按照“一交办、二督办、三谈话、四通报、五追责”的工作程序,实行重大工作倒查追究。2.完善执法办案流程,落实网上办案模式,将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纳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监察,及时、准确公开案件处理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支持和配合检察部门和审计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未出现不支持、不配合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工作的情况。3.接受诉讼及复议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审判机关开展审判和复议答复工作,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积极履行生效判决、决定。不断改正和提高城管执法的法治水平。

  (七)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大宣传力度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的通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用气和油气管道保护知识。并于7月30日联合各燃气经营企业在我区街口街新世纪广场开展从化区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切实帮助我区群众提高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理念;于4月30日及7月12日联合我区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多次开展宣传、演练、培训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建立“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重视安全防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2.大力开展垃圾分类新时尚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力推动党员回社区服务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党员回社区站桶3.18万人次。组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站桶督导、入户宣传、专题宣讲等活动,2021年,志愿者以及镇(街)、居委干部上门宣传约15万人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46次,覆盖29万人次。协助市城管执法局开展“送课到街镇,服务到基层”培训课,共开展培训8场,培训人数达745人,有效提升社会大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学习和认识。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不足,协调难度大

  对法治政府建设仍停留在由法制部门承担创建具体任务,未能充分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让其充分认识法治思维应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导致内生动力不足,协调难度较大,法治建设的覆盖面有限。  

  (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未能彻底理顺执法体制上的问题

  自2021年9月15日开始镇街行政综合执法后,虽然从根本上理顺城管执法队伍的双重管理的问题,但管罚分离的执法模式导致执法指导分工混乱,管罚未能有效融合。现多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下放,但缺乏统一的对接部门,在多变的执法环境下,对主管领域缺乏统一指导意见,导致各镇街执法队向上对接将更加混乱,缺乏及时有效的业务指导,难以孕育行政执法专才,执法工作开展将更加困难。部门间相互推诿、以罚代管的现象进一步蔓延,部门合力未能形成,部分工作事项无法落到实处。

  (三)事后监管未能实现精准高效的全覆盖

  虽然我局现行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处置方面的运输环节已通过加载GPS等科技手段进行监管,但因区级层面的信息共享尚未形成等问题,导致本行政区域内仍存在监管盲区;同时因交通、科技等手段越来越丰富,导致燃气方面的监管工作难度较大,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强,现仅能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很难能形成全覆盖监管,存在重大风险和盲区。

  四、建议和工作展望

  (一)完善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明确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助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既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有关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增强改革定力,抓住关键环节,狠抓举措落地,确保如期实现。

  (二)协助探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向,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首先,在行政处罚权限及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权限下放镇街后,城管执法力量已充分下沉,下一步将提请市级层面明确较大影响案件的标准及评判体系,同时对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前行政检查的混同问题进行指导,以便厘清区级与镇街之间的执法权限,避免监管真空和多头监管的频繁出现,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其次,积极推动建立区级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全面梳理执法部门之间工作职责,明确权力清单,及时解决执法权限争议,做到“谁的领域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形成“谁审批谁指导”的专业业务指导氛围,为镇街综合执法队伍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丰富监管手段,强化科技、装备在事后执法监管中的应用。

  1.将以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为前提,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所需经费,提前纳入我局预算,保证经费充裕;同时充分运用我局现有的监控指挥中心平台,接入相关数据平台,以对公民和组织最低影响为前提,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全流程进行监管。2.加快户外广告规划建设,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规范我区户外广告设置。3.对于燃气方面,我局将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进一步推广管道燃气的使用,同时要求燃气企业做好燃气需求数据分析,针对人口密集却需求较少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有针对性地打击黑气供应点,杜绝隐患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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