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和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林业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制定本区(除流溪河国营林场、大岭山国营林场辖区外,下同)林业和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绿地规划、林业和园林专项规划。(三)指导、监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统筹、指导和监督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工作。(四)指导和监督城乡绿化美化。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工程。指导全区绿道建设和管理。(五)指导和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六)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湿地保护、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重要湿地,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七)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八)指导、监督森林和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森林资源利用、木本花卉、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依法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九)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科技发展工作。组织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统筹全区林业和园林绿化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十)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及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组织林业和园林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十一)负责林业和园林改革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开发森林旅游。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林下经济和木本花卉产业的发展。(十二)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行业安全工作。(十三)组织、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十四)统筹林业和园林绿化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督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的财务、统计、审计工作。(十五)负责本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下属执法单位的主要职能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二)协助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四)依法保护管理林木、林地和野生动物等森林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五)协助开展生态林建设和管理;(六)配合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七)协助做好林木采伐的法驱调查设计和伐区检查监督管理;(八)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九)协助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十)负责、指导护林队伍的管理;(十一)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法定执法职责
根据党中央关于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今年,我局积极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调整了权责清单,调整后,我局应行使事项242条,核实确认已完成事项实施清单梳理242条,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153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0项。2021年,依法作出行政处罚81宗;行政审批方面(含本单位初审)共受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530宗,许可420宗,不予许可44 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5宗;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8宗,共1507.256万元;实施行政检查10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7数;2021年至今,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11391.64万元。
三、行政执法人员构成的情况
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和森林公安转隶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后,我局综合设置事业单位13个:广州市从化区森林防火中心、广州市从化区林业科技推广和规划评估中心(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园林工程管理中心)、广州市从化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广州市从化区风云岭森林公园管理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东明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吕田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良口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唐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州市从化区温泉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广州市从化区太平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鳌头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江埔林业工作站、广州市从化区城郊林业工作站。今年,广州实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但涉及我区的林业行政执法事项均未调整,仍由我局负责实施。其中依授权执法的单位为广州市从化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依委托执法的单位共12个。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有64人,局机关行政编制执法人员1名,其他执法人员均为局属下事业单位的事编人员。
四、行政执法取得的成绩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学习材料,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二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全局建设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从化。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按新时代的总要求,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州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使命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高水平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推动“两区两谷”建设起好步。
(二)积极开展法治林业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由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开展自查自纠,核实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和报备工作程序,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二是深化政务改革。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以方便群众办事、规范审批行为为主旨,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和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大幅度缩减审批时间。三是完善内部审批监督管理。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的规定,认真落实审批事项事中、事后检查监督。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实施行政审批以及举报投诉行政审批行为的情况。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梳理法定职权后,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所有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等信息;在区门户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实施情况,接受公众和政府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野生动物的经营管理。一是切实加强野外巡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特别是加强对野生动物主要停歇地、繁殖地、集中分布地等区域的巡查,并对辖区内放置捕兽夹、粘网(捕鸟网)、鸟类电子诱捕装置等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排查,发现一起,清理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政策落实。积极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养殖户“回头看”,组织各林业站定期到已退出的19个养殖场(户)进行检查,了解养殖户转产转型情况,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防范非法流转的野生动物进入我省,确保动物处置到位,不留死角,避免反复。自我区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出工作完成以来,未发现已退出的19个养殖场(户)非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三是积极做好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加大监测巡护力度,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直报制度,全面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应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野生动物异常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区未发现有任何野生动物疫情疫病发生或传播。
(四)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位。今年,我局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小册子3000多本向群众派发,印发野生动物宣传海报12500多张,在各公园宣传栏张贴。特别在森林防火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短信、微信等宣传媒介,依托宣传车进村入户,派发宣传小册子,在登高点、重点林区、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树立警示牌、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等多种形式加强重阳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五、依法行政工作履行情况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谈体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工作,切实做好督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工作,坚持法治工作亲手抓,务求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集中研讨、组织宣讲等形式,结合林业实际广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林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推动林业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印发了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进一步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设置群众意见信箱、电话等,收集公众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以畅通的政策制定参与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在政策制定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林业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根据《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正确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至2021年度11月止,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400多条。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今年,我局被选定为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下称“两平台”)第二批试点单位。局领导高度重视“两平台”系统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两平台”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行政执法“两平台”使用工作,统筹推进“两平台”系统的应用和推广。执法单位通过“两平台”操作系统,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可回溯管理。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2021年我局继续聘请广州韬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执法、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推进依法行政。
(五)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所有局领导至少都要出庭一次。同时,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我局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行政诉讼程序,熟悉庭审程序,学习应诉技巧,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增强出庭应诉效果。
(六)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局改变培训模式,从以前集中学习培训改为网络视频培训、网络学习。包括组织林业系统的干部职责开展重点执法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行政执法“两平台”使用培训、参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行政诉讼程序,熟悉庭审程序行政处罚法》的视频网络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法考试等。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执法人员解决问题的水平,有力提高我局行政执法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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