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督察内容及任务分工》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分工,我局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着力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局党组主动谋划、指导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基层党组织主动向局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违法用权、贪赃枉法等行为。及时全面梳理我局法治机关建设职责,明确了落实法治政府目标、推进区教育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教育管理、大额基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人员招聘、教师调配、评先晋级组织人事、大笔资金使用、重要党建活动等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依法管理全区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等,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依法办学、依法管理,进一步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内部规范管理。依法开展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工作。依照法定职能,成立了社会力量办学评审小组,依照法定的程序和举办标准开展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工作,2020年审批了1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筹设,1所民办幼儿园筹设,10所民办幼儿园设立,17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进一步厘清各项行政权力,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已形成了权力清晰的部门职能体系。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按照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相应责任。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教育领域透明度不断提高。一是推进教育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师生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要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座谈、调查、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二是推进教育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教育公共资源监管公开,公开教育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教育民生、三公经费等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进教育服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凡与教育基层行政单位、学校、师生及公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要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四是推进教育结果公开。及时公开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公开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五是推进教育重点领域公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入学方案,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等,公开本区域内每所小学和初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入学流程、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四)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行政问责的目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问责前谈话、作出问责决定等行政问责的程序进行问责,确保事实清楚、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法依规。近几年,我局加大了对基层单位负责人及教师问责力度,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明显提高,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我局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建立健全矛盾排查研判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苗头、线索。建立完善救济救助制度,切实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开展了学前教育贫困资助工作,对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持证家庭对象和贫困家庭对象进行了全面审核、统计,全年资助“持有相关证件家庭的幼儿贫困家庭的幼儿” 2600多人次,资助资金共近70万元。通过学校、电视台、电台、网络、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共为424多个各类大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
(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一是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工作。每年组织教育系统教职工、公务员落实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述职、述廉、述法情况进行考核、评定优秀、合格等不同的等级。在公务员提拔、校级领导换届的考核工作中,必须经过述职、述廉、述法的考核环节。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检查。每年按照要求组织全区教育系统人员进行学法考试。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等带有教育行业性质的法规,提高执纪问责能力。
(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进入常态化管理。
2020年1至10月全区开展常态化治理行动3次,各镇(街)开展常态化管理行动24次,累计出动150多人次参与检查,对各级教育培训和托管机构进行全面专项治理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共发出《规范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业务承诺书》8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方面。
(二)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由于从化区教育局仅是一个行政机关,其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因此在进行行政问责时所依据的法规主要还是省、市、区人民政府的问责制度,目前从教育部到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还没有出台过结合教育实际的带有行业性质的问责制度。因此,我局对学校的问责依据主要还是参照《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在操作层面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方面。由于我局没有一个具体的、明确的普法专职科室,法治教育职能分散在相关职能科室,难免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时会有重复工作或内容上遗留。
三、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下一阶段,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制度机制,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大局,进一步健全依法治教制度,深化依法行政教育,切实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管理水平,为推进全区教育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总结近年来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履职失职案例,认真研究当前教育系统问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二是要建立健全问责制的体系。严格分清责任主体及责任层次,依据其所负职责和事实结果启动不同层次的问责。三是要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和问责对象,用程序来促进问责制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此项工作对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意义,提高各职能科室的认识,强化各职能科室对此项工作的重视;要加强多渠道征求意见,特别是向社会公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征询意见,并组织专家学者、“两代表一委员”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咨询论证,使权责清单编制更具科学性;要加强监督检查,把权责清单清理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范畴,并建立指标体系。
(三)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部门本单位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要坚持日常定期排查和重要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分流、随时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极力避免纠纷的扩大。
(四)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拓宽矛盾纠纷化解途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利用各方资源和独特优势,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加强职能科室年度法治教育宣传的计划性,深化法治宣传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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