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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13 16:05

    2024年,在从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积极履职,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部务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坚持将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反邪宣传、反恐怖主义宣传以及国家安全日宣传等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工作人员、义工等参加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大力推动法治广州建设

       一是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发挥普法宣传阵地的积极作用,江埔街山水城社区被评为广州市第一批“羊城石榴籽工作室”;把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机融入企业和校园活动当中,向少数民族员工较多的企业宣讲法律知识和民族政策;在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对区内少数民族贫困户、各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借此机会做好法律知识和民族政策宣讲工作。二是抓好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紧抓大圆通寺项目筹建工作,大圆通寺一期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调规征地工作,省政府已批复用地手续,目前处于缴纳税费环节;深入基层对区内涉宗教不稳定情况进行滚动排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线索,严厉打击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工作;长抓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治理工作,目前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总体平稳、安全。

       (注重行政规范性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是筑牢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落实区、镇(街)、村(居)网格四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和镇(街)、村(居)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抓好打击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工作,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治理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各镇(街)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指导、检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向村(社区)延伸。二规范行政行为。秉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原则,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发挥教育整改的作用,及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性,切实提升执法工作效能,2024年以来,通过教育整改将6宗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暂无行政处罚案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依申请办理行政审批,2024以来,暂未收到行政许可申请;认真贯彻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监管,增强宗教界人士守法自觉性。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政务服务一体化融合工作部署,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依申请事项100%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100%实现全流程网办。

       (四)突出宣培训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多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圆通寺、基督教从化堂等2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等系列法治教育活动,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宗教政策普法宣传工作深入人心。2024年以来,共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开展相关宣传活动4场次、走访宗教活动场所宣传25次、走访民间信仰场所宣传36间次、走访社区宣传3次,拓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辐射面,大力宣传《广州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派发《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广州市宗教放生活动宣传册》等手册和国家、省、市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等宣传单张共约300份。二是多方式开展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培训方式,认真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并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类培训,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民族宗教业务素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引领,保障依法决策。积极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政府决策全过程,加强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决策质量,确保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深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公信力;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制度,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的法治素养;同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广度不够。宣传氛围不浓,特别是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内容解读不深入、不全面,未形成良好的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部分信教公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引导。

       (二)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任务相对较重,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十分隐秘,难以发现,已取缔的非法宗教组织有死灰复燃的风险,且宗教领域执法取证难度较大,目前区民宗局只有3名工作人员,其中执法人员2名(包括区民宗局局领导),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三)镇(街)民宗干部业务素质仍需提高。我区民间信仰场所部分位置偏僻,存在一定管理难度,在我局的指导下,我区民间信仰场所由属地镇街管理,镇(街)民宗干部一兼多职且变动较快,较快的人员变动使民族宗教事务培训机制难以有效发挥,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内涵和运用难于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理解。少数镇(街)民宗干部不能及时有效地转化理论为实际工作方法,业务知识、业务判断力、业务能力和水平还需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统筹谋划和全面落实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引导各民族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形成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三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以宗教场所“四进+”活动为契机,突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训、培养,广泛开展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崇俭戒奢”教育等,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和民族观,推动宗教事务健康发展,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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