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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24〕19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告
今年10月11日(星期五)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为严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阳节期间,为确保我区森林防灭火安全和生态安全,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重阳节期间,各单位、部门不得组织集体登高和野炊。
三、重阳节期间,不准在登高场所出售烟花、爆竹、香烛、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处理。
四、重阳节期间,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安全,加强对林区、景区防灭火安全管理,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四不准”:
(一)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上山;
(二)不准携带烟花、爆竹、香烛、灯笼、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
(三)不准毁坏林木、植被及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四)不准聚众斗殴闹事及做任何危及人身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
五、重阳节期间,各有关镇(街)、村(居)、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安全和应急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责任单位要有值班人员和交通车辆留守岗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人员奔赴现场处理,防止迟报、漏报。
特此通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4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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