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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荔枝花期放蜂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16 16: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为确保今年荔枝花期正常授粉,蜂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果农和蜂农增产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荔枝花期放蜂工作

  荔枝是我区农业的支柱产业,荔枝收成直接影响农业的增产增收。根据多年实践,荔枝开花期放蜂是提高座果率的有效办法。各级领导、广大群众必须高度重视荔枝花期放蜂工作,将其作为实现今年农业增产增收的有效途径和春耕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领导,成立临时指挥机构

  各镇(街)要成立临时放蜂指挥机构,各村(居)指定1至2名干部负责,加强对荔枝花期放蜂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积极为广大蜂农排忧解难,提供各种方便,维护蜂农的合法利益。

  三、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各部门认真做好荔枝花期放蜂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大喇叭、张贴公告等方式大造舆论,营造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积极招引外地蜂农到从化放蜂。

  四、严格执行禁止喷药期

  为保证蜂群安全、荔枝正常授粉以及蜂蜜的质量,规定放蜂禁药期为3月16日至4月16日,该期间严禁在果树等农作物喷施农药。

  五、规范引导、维护治安

  属地镇、街的村(居)委有计划、有组织引导蜂农合理选择作业点,禁止占用道路用地范围进行放蜂,避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和蜂农人身安全。引导避开城区或人口密集区放蜂,避免放蜂扰民。积极为广大蜂农排忧解难,为蜜蜂转场和饲料运输等提供各种方便,积极维护广大蜂农的合法利益,确保外地蜂农来得放心,住得安心,走得开心。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偷、抢、勒索蜂农财物的不法行为,严禁向蜂农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和财物,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为蜂农放蜂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六、加强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

  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要做好养蜂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工作,及时为养蜂户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放蜂禁药期前,指导荔枝种植户做好清园工作,减少病虫源,重点防治荔枝瘿螨(毛毡病)和荔枝霜疫霉病,注意防治炭疽病、蒂蛀虫和荔枝蝽蟓等,全园喷洒一至二次的广谱性杀菌剂和杀虫剂。施用农药应注意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以免农药残留伤害蜜蜂和影响蜂蜜质量。

  荔枝花期期间,由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部门、各镇(街)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1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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