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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17〕10号 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星路项目 集体土地上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从府〔2017〕10号 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星路项目 集体土地上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16 08:21

  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星路项目集体土地

  上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为建设北星路,缓解城区交通堵塞,完善城市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施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2号)等规定,现拟征收从化区街口街、城郊街地段的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北星路项目,具体如下:

  一、征收范围:北星路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附属设施等,其中,街口街范围:东至北星小学,西至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城郊街范围:东至从化大道,西至X286线(附件1)。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被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征收补偿工作由从化区人民政府负责,并由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从化区街口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2。

  四、自《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2017〕20号)发布之日起(2017年2月24日),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持被征收房屋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征收补偿登记。

  六、房屋征收相关资料可向从化区“三纵三横”重要市政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街口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索取。(地址:从化区“三纵三横”重要市政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从化区河滨南路63号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街口街道办事处:从化区河滨南路8号;城郊街道办事处:从化新村北路55号)

  附件:1、用地范围附图

      2、北星路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星路项目集体土地上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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